张掖市统计局 2015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38/2020-0007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11-03 10:12:21
是否有效

市统计局深入推进政府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反映统计动态和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统计工作的督导,做到及时、快捷和准确,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通过认真的梳理,全面自查,确定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现将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综合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后,就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统计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和调研。

(二)健全机制,规范公开行为。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专人负责、专人管理。通过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健全了统计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公开的信息按照"谁产生、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不涉密信息面向社会主动公开。

(三)创新形式,搭建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网站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一是重点加强统计信息网站建设,加强网络安全维护,确保网站正常运行;二是及时公开、更新相关信息;三是开辟了企业一套表、统计知识及统计改革等专栏,大力宣传相关统计信息。

(四)完善制度,督导落实整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的要求,市统计局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对已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查漏补缺,建立健全和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严谨有序,照章运行。制定了工作流程图,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完善了工作人员考核机制和考核方法,做到权利与责任明确、岗位与要求明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用制度来规范办事行为、办事程序、办事时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信息,市统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主动向公众公布。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市统计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8个大类,包含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等内容,每条信息都有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作者等表述。2015年主动公开369条信息。

(二)信息公开发布途径。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发布《2015年张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5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等统计信息。在张掖日报发布《关于在全市进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公告》;通过政府短信平台、电信、移动、联通等向广大用户发布普查登记工作信息。

(三)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统计系统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面对面、信函、传真等途径向市统计局申请获取。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全局未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四)信息公开保密审查。2015年度,全局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信息公开保密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和长期监督,2015年未出现泄密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15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门户网站的政民互动公众参与少、宣传教育培训薄弱等问题。2016年,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政务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常态化工作,2016年,市统计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

二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网络这三个信息主渠道发布信息,将便民利民作为基本要求,细化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抓住百姓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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