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620700041/2020-0007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民宗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2-03-06 15:35:00
是否有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对《条例》等文件进行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科室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健全、规范工作制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使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了整个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提高便民力度。认真梳理业务办理事项,明却业务事项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流程等事宜,整理与少数民族群众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为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有关事务提供有效便捷的服务和帮助。通过面对面、电话、网络等形式,耐心解答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对于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办理民族、宗教事务等有关疑问,确保民族宗教政策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切实我市少数民族、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要内容。我委政务信息公开按机构职能、政策法规、相关信息、张掖民族、宗教、工作动态等栏目,并单独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子目录。

(二)基本形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方式主要包括: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我委未产生依申请政府公开信息的事例。

四、咨询情况

2011年,我委接受市民咨询电话接听32人次,现场咨询12人次。在受理群众咨询的过程当中,我委的工作人员无论是电话咨询还是现场咨询,服务态度均能做到礼貌周到,为群众提供了准确、有效、依据充分的信息。全年来,没有接受一次投诉,受到广泛的好评。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委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未接受过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业务性和时效性很强的工作,我委在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二是网络平台未能充分利用;三是部分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我们在今后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做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加强督促检查,规范信息公开资料,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和内容,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张掖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2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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