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620700064/2020-0006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0-02-01 09:25:00
是否有效

2009年,市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张掖市司法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2009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我局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分类管理,明确责任。为保证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年初制定了《2009年度政务公开计划》,认真做好《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工作。按照市政府的要求,重点做好应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此外,还建立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实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信息受理流程和登记、查询、办理、备案、统计等制度,做到程序规范,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制定了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信息公开协调等制度,确保信息准确、一致;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的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满意服务。

(三)夯实基础,服务公众。门户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窗口,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局的机构职责及联系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还对各类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除保密和少数敏感性信息外,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信息。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2009年,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之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运作情况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了多少文件、依申请答复了多少文件、操作中存在什么问题等,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我局按市政府的统一要求,调整了公开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12条。

(二)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09年,我局根据《保密法》以及《市司法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和内容还需梳理和界定;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还需灵活多样;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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