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 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73/2020-00008
文号
张市农发〔2019〕18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市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19-12-02 10:35:00
是否有效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为全面摸清全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和管护利用情况,按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的通知》(甘农田发〔2019〕4号)要求,报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张掖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方案》。现就开展评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全面摸清“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数量、质量、运行情况,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迫切需要,也是制定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措施的必然要求,更是机构改革后承上启下、打开局面、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的关键之举。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共识,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和更大的担当认真谋划,共同推进并顺利完成“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同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协调县区开展评估工作,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项目原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录入信息的初审、组织县区实地核查、对县区汇交数据进行质量检查、汇总上报各县区信息和数据等。县区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关键,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协调,农业农村部门具体牵头,会同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项目原主管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补充完善项目信息、实地核查、数据修正、综合评估、上图入库等具体工作,项目原主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前期、施工、验收和建后管护利用等资料,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项目工作底图、入库信息、建设内容等资料,并提供土地利用情况等地理信息服务。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保障工作经费。

三、按时上报,注重质量。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项目原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工作方案》阶段性安排,按照实事求是、精益求精的要求,严肃认真开展清理检查、上图入库等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有关数据报表等资料,并对辖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清理检查、上图入库等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汇交资料须经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市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评估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为了加强对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成立由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业务主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县区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基建管理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各县区要抓紧成立由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评估工作。

组  长:马永才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杨光舜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梁顺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宏明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张建铭  市节水办副主任

张法霖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成  员:杜明语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经科科长

刘宇红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副科长

胡郭睿  市自然资源局空间修复耕保科科长

杨  宏  市节水办农业科科长

赵家虎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基建科科长


附件:张掖市“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工作方案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自然资源局 

     张掖市水务局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