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局:
为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推进“乙类乙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省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甘医保发〔2023〕2号),现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是国家在统揽全局、综合研判基础上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县区要全面准确理解、坚决贯彻落实,全力推进新阶段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快相关费用拨付、审核、结算工作,强化部门协调,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合理用药、合理检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乙类乙管”工作。
三、抓好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广泛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人民群众平稳渡过感染高峰期。
本通知事项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之日起施行,前期下发政策与此文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附件:甘肃省医保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8日
http://ylbz.gansu.gov.cn/ylbzj/c105257/202301/250118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