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办事指南
索引号
620700059/2020-00040
文号
关键词
张掖市;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参保;申领;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gov
发布机构
市人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市社保中心
生成日期
2020-09-07 10:27:04
是否有效

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领取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审核

事项简述

1.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2.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3.2020年5月至12月期间,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3月。

办理材料

身份证或社保卡

办理方式

1.通过登录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rst.gansu.gov.cn:8080)、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2.或扫描二维码下载手机掌上12333app,进行网上申领;3.张掖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现场办理

办理时限

及时办理并反馈

结果送达

短信或电话通知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办理机构及地点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  张掖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 (2号窗口)

咨询查询途径

1、现场咨询;2、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3.电话咨询:0936-8360774

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窗口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  张掖市社会保险保险事业管理中心5楼509

投诉电话:0936-83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