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20700040/2019-0002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19-10-16 09:40: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全面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安委办制定了《张掖市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814

张掖市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会2019年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市安委会2019年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精神,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全面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安委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安委办决定从20198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突出问题导向,严守红线底线,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防风险查隐患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责任措施,严格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是所有县区、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民爆器材、铁路、民航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纪念、庆典、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庙会等各类大型活动; 居民小区、旅游景点、商()场、医院、宾馆、饭店、歌舞厅、影剧院、洗浴城、网吧、公园、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和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党政机关办公场所,部门和单位重要设施设备场所;看守所、戒毒所等特殊场所。

三、检查内容

()共性检查内容

1.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情况,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落实;20191-7月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国务院考核巡查及省、市督查检查发现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治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推进情况;今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结案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今年市安委办下发建议书落实情况;汛期隐患排查、隐患点除险加固和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等。

2.企业各类安全生产资质证照是否齐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落实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外包()队伍、人员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全面排查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落实情况。

()行业领域重点检查内容

1.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单班下井人数多等高风险煤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体检”处置意见落实情况;矿井供电、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防灭火、防冒顶、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严查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行为。

2.非煤矿山:地下矿山是否有矿区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井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线路图等图纸资料;是否建立有害气体监测、视频监控、人员定位、通信联络等安全管理系统;是否建立入井登记制度和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否实行机械通风;是否定期进行风质、风量及有毒有害气体检测。露天矿山是否有矿区地形地质图、采剥工程图等图纸资料;采剥工程图是否做到每半年至少更新一次;是否进行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实现机械化铲装、液压二次破碎、中深孔爆破;排土场是否由具有资质条件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设计;排土场周围是否修筑了截洪(排水)设施。尾矿库沉积干滩长度是否满足相应库容等级最低要求;排渗、防洪设施是否有效畅通;坝体是否存在裂缝、位移、沼泽化等现象;库内是否设置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四等以上尾矿库是否设置坝体位移和浸润线观测设施;是否定期对尾矿坝位移、裂缝、渗漏以及浸润线、排渗设施、周边山体滑坡等进行安全检查和监测;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是否建立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是否有汛期安全值班值守记录等。

3.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落实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管控情况;防火防爆防泄漏落实情况;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深度检查开展情况;化工园区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和完整性管理情况;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情况;民爆器材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消防:全覆盖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突出整治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5.道路交通:以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五小车辆”,高速公路(包括城市快速路)、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道路,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驾驶人为重点,严格源头把关和路面执法管理,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和城市交通安全隐患;水上交通运输工具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建筑施工:扎实开展以住建、交通、水利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突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重要环节的安全管控。深入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加大对施工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省、市部署的各项工作在企业、施工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三违”行为,坚决遏制建筑施工领域事故多发势头。

7.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应急设施和安全疏散情况等。

8.冶金工贸:液体金属的吊运,特种设备起吊,煤气的制备、输送、使用,煤气管理落实国家规定和标准规范情况;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筑物安全鉴定情况;有限空间的辨识情况;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和佩戴情况;检修作业、动火作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立落实情况等。

9.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质量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完善应急预案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等。

10.水利:重要水利设施和堤防的安全管理和规范化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中小水库运行安全管理等。

11.农业机械:农机安全监管、农机手驾驶操作规程执行、严厉打击农用车载客等情况。

12.电力: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隐患排查治理、电力设备安全管理、电力生产和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防范、电网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情况等。

13.旅游安全:各旅游景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游乐设施设备安全、栈道等危险性较大旅游项目中游客人身安全等情况;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游车船公司在开展旅游活动过程中,安全保护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与落实,安全风险提示与警示,设施设备等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旅游企业和旅游活动主办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4.校园安全: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保卫人员配备、门卫宿舍值班、食堂卫生管理、营养餐安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情况。

15.人员密集场所:车站、机场、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养老院、文体娱乐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防踩踏、紧急疏散等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大型群众性活动审批、安保方案和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暑期、汛期、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等。

16.铁路:旅客列车“三品”检查,落实防火防爆制度;道口设备设施和标志的设置、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公跨铁立交桥、公铁平行地段防护设施以及线路栅栏封闭等设置与管理等情况;境内高速铁路外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17.民航:落实空防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机组飞行准备质量,及时妥善处理飞机故障,整顿机坪秩序,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等情况。

各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

四、工作要求

()周密部署,压实责任。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把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迎大庆”,牵牢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全面检查,严格督导各企业要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各部门要采取“双随机”、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等方式,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和下级行业部门开展督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向企业交办的同时,向属地行业管理部门交办;在督办企业整改安全隐患的同时,督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做到闭环管理。市级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县区进行全覆盖的暗查暗访。

()强化执法,严肃问责。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的企业,要采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从严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组织不力、执法不严格的及时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督查检查走过场、搞应付而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依法严肃追究部门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市安委办将适时对有关县区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检查出的问题隐患整改督促情况开展暗查暗访。

()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广度,延伸宣传深度,注重宣传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介,动员和引导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全面关注、参与和推进专项行动,营造广泛支持、群防群治的浓厚社会氛围。要加强典型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开曝光,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加强值守,严密防控。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针对极端天气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督促企业开展相应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强化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和企业内部安保措施。要全面排查处于沿江、临河、傍山、临崖、城市易涝区,以及存在山洪、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风险区内及其周边的工程项目和宿舍、办公室、仓库、围挡等临建设施,严密防控,确保安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实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将损失降到最小。

请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于1010日前将本县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

 

人:王林元

联系电话:18706900761    传真:822577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