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校验工作机制
索引号
620700136/2022-0016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乡村振兴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11-29 17:13:40
是否有效

数据信息采集录入是实行科学决策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扎实做好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切实保障数据信息采集录入质量和成效,张掖市通过明确任务、细化责任、加强校验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审核校验工作机制,切实保障数据信息采集录入质量和成效。

压实责任强担当。明确市级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全市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做好安排部署、任务分解、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县域内数据信息的采集录入工作负总责,做好业务培训、审核把关、统筹协调以及指导乡镇工作人员知晓政策要求、掌握方法技巧、熟悉系统操作,高质高效做好信息采集录入。乡镇党委、政府负主体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村社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帮扶干部、网格员等采集录入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规范管理促精准。抓培训,明确市、县区、乡镇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专题培训(学习)。采集,市、县区指导乡镇组织五方面力量进村入户进行实地走访采集,确保数据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抓审核,所有数据信息必须由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长、包村干部、包村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切实做到“账实相符”抓录入,根据数据信息录入时间窗口安排,将要求采集的各类数据信息,及时、准确录入相关数据系统平台,做到“线上线下一致”。抓动态,县区组织乡镇按照“常态摸排掌握、实时动态管理”的要求做好动态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更新及时有效。抓资料,信息采集录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全部进行整理归档,做到内容完整、存档规范。

强化督导保成效。市级乡村振兴部门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督导调研等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实地督导。县区每月至少调度一次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慢、质量不高的乡镇和村重点督办。乡镇党委、政府常态化开展自查,发现疑似问题数据,及时核实修正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对数据信息采集录入弄虚作假、数据不实、录入不准或不及时、不全面、不系统、不符合政策要求、存在明显逻辑错误或出现重大失误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