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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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76/2021-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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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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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14: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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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2月23日在张掖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张掖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8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及“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经济、财政、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严格预算管理,加强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强化监督问效,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全市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7.84亿元,占预算27.64亿元的100.73 %,增长5.76%;支出完成161.22亿元,占变动预算161.23亿元的99.99%,同比增长2.2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41亿元,占预算10.65亿元的107.16%,下降8.98%;支出完成23亿元,占变动预算23.02亿元的99.93%,增长19.4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0.85亿元,占变动预算39.94亿元的102.26%,增长27.15%;支出完成38.29亿元,占变动预算36.88亿元的103.82%,增长12.64%。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819万元,占预算1100万元的165.36%,增长51.71%;支出1819万元,增长51.71%,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市级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55亿元,占预算5.43亿元的102.14%,增长7.22%;支出完成15.61亿元,占变动预算15.62亿元的99.93%,下降26.27%,主要是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山水林田湖草涉及市本级项目资金和六东路车购税补助资金一次性列支,拉高了市级支出基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1亿元,占预算1亿元的160.59%,下降25.92%,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完成2.28亿元,占变动预算2.29亿元的99.26%,增长10.16%。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91亿元,占变动预算18.15亿元的98.69%,增长24.79%;支出完成16.84亿元,占变动预算17.27亿元的97.49%,增长23.77%。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纳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21万元,占预算300万元的207%,增长107%。主要是加大了市城投公司等投融资公司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力度;支出621万元,增长152.44%,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目标超额完成。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强化征管,挖潜增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2025万元,增幅比预期目标高0.76个百分点,按增幅排名全省第8位。

二是财政收入质量得到改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4.21亿元,增长15.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1.02%,比2017年提高4.27个百分点,收入质量有所改善。

三是财政支出进度明显加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基本消化,当年各类财政资金支出率达到91.3%,较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部门结转资金由38.28亿元压减到21.35亿元,规模下降44.23%。

四是财源建设及综合治税成效凸显。统筹市、县区财力加强财源建设、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全市纳税百万元以上企业增加56户,入库税收28.7亿元,同比增长15.3%,企业税收贡献持续提升。在全省率先建成综合治税平台,加大疑点信息核查力度,累计入库税收1.57亿元。 

重点工作情况:

1.聚焦“三大攻坚战”,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全面清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制定分年度化解方案,当年偿还隐形债务4.22亿元。争取新增债券16亿元,置换存量债务2.95亿元,年末债务余额控制在省政府核定的债务限额之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投融资公司举债行为,建立健全“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有效降低企业偿债风险。加大脱贫攻坚财政投入力度,全市共落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42亿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9829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291万元,重点支持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持续改善,五个插花型贫困县验收摘帽。围绕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加快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全市“一园三带”示范工程,全力以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投入生态环保和污染防治资金43.3亿元,有效解决了矿山修复和补偿退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河道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环保监测平台建设等一批重大生态环保问题,得到财政部和自然资源部的充分肯定。

2.落实扶持政策,提升财源建设质量。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动绿色发展崛起的重大部署,研究出台支持财源建设、“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等扶持政策,统筹安排各类扶持资金6744万元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园区提升承载能力,促进企业稳定生产。列入市级领导挂项帮扶的53户重点财源企业上缴税收4.31亿元,增长30.5%。市县区财政筹资1亿元,甘肃金控集团投资3亿元,成立甘肃金控张掖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工程贷款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持续发挥“助保贷”“助创贷”“互助贷”、创业创新扶持基金等滚动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累计为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1.8亿元,完成贷款担保业务16.8亿元,扶持农业龙头企业73户,帮助29家企业应急周转资金8339万元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科技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开展“两个园区”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试点工作,减免各项税费8.65亿元。跟进落实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扶持政策,兑现扶持奖励资金5130万元,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持续提升基地服务功能和运营水平,全市就业、创业、创新目标全面超额完成,“双创”示范工作受到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通报表扬。

3.全力争取资金,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深入分析研判国家、省上政策调整变化和年度预算安排规模,把准资金投入方向,积极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政策,全市共争取各类项目及补助资金142.1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市生态绿色产业发展和民生支出资金需求。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资金调度和整合力度,支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着力推动绿色发展。落实资金15.09亿元,重点支持“四个百万”工程,发展壮大六大区域特色产业,打造“金张掖”品牌,稳步推进农村“三变”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落实资金1.91亿元,支持构建“一特两新”生态工业体系,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业经济生态化、高质量发展。落实资金1.08亿元,重点支持大景区旅游文化设施建设、航线培育、重大节会和品牌赛事活动,构建全域旅游发展新格局,提高三产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PPP项目引导资金,全市7个项目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智慧城市、张扁高速等项目落地实施,我市入选“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工作有力、社会资本参与度较高的市”,列入国务院督查激励对象。

4.优化支出结构,提升民生保障质量。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着力保障和改善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民生支出达到133.4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2.8%,增长5.7%。优先发展教育事业,落实资金4.61亿元,重点支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高中学校建设、学前教育发展、中职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国家助学金、幼儿保教费、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资助政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发展。全面落实国民健康政策,落实资金7.5亿元,深入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城乡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市第二人民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等项目建设;落实城乡医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等政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落实资金1.2亿元,重点支持丝绸之路文化艺术中心、“三馆一站”、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体育惠民工程等项目建设和文化阵地提升,鼓励城乡居民开展文化消费,支持创建国家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投入资金9.1亿元,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重点群体保障金和退休人员养老金提标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保障政策有效落实,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及项目全力保障和顺利推进。落实就业资金1.2亿元,重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创业服务设施建设、发放就业补贴等,大力支持就业创业。及时足额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通过“一册明一折统”方式发放农机具购置、农业支持保护、退耕还林等财政惠农奖补资金6.54亿元。在财政资金的强力带动下,城区道路及出城口改造、城区黑臭水体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相继实施,市第二人民医院、丝绸之路文化艺术中心、甘州区思源实验学校、山丹县残联康复中心、民乐县棚户区改造、高台县城区集中供热、肃南县城区锅炉改造等一批普惠性民生工程扎实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和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

5.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监管质量。坚持深化改革,强化财政监管,狠抓资金使用绩效,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完善市、县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细化支出责任,释放改革政策红利。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纳入社会机构发放和兑现调资政策。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单位支付基本实现了“不再跑银行”的目标。编制政府和部门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扎实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建成了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逐步规范市属投融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成2017年度市属投融资公司绩效薪酬考核和兑现,积极收缴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扎实推进驻张央企“三供一业”和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全面完成国有农场改革工作认真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开展部门单位收支、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受到了省财政厅表彰。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专项资金清单,公务卡使用范围和刷卡比率进一步扩大提高。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审核审批流程,规范采购操作行为,积极推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方式,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9.3亿元,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政府采购管理体系。加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力度,评审项目28项,金额2.88亿元,核减3063万元。开展财政扶贫资金、政府采购执行、山水林田湖草专项资金、省市巡视巡察突出问题等重点事项监督检查,涉及资金19.32亿元,财政资金运行更加规范,财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当前,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有待提高。尽管税收收入保持了15%以上的较高增幅,税收与非税收入比重调整到51:49,但仍比全省(70:30)低19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对非税收入的依赖仍然较大,巩固和提升财政收入质量任务艰巨;二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我市财政收入总量偏小,财政自给率仅为17%左右,“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源增收空间小与刚性支出大的矛盾尖锐,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仍然较弱;三是个别县区债务风险较高。虽然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县区隐性债务规模较大,暂付款余额较高,存在一定的财政运行风险;四是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一些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2019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及“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政策,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推进绩效评价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监督问效,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预算编制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

——突出保障重点。紧紧围绕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资金整合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支持生态治理、脱贫攻坚、民生保障、协同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推进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全面防范风险。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稳妥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积极清理财政暂付款,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

——着眼可持续发展。完善财政支出政策决策机制,加强重大项目、重点支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做到量力而行、精打细算。

(二)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建议2019年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综合考虑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预计完成6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8亿元,在实际执行中力争更好结果。预计可安排财力111.9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94亿元,增长31.64%(含上级提前下达2019年全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和地方新增债券额度33.58亿元,较上年增加23.58亿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代编预算111.94亿元,其中:人员支出72亿元,事业发展及公用经费39.94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93亿元,同比增长4.53%。本年收入加上级提前下达补助收入2067万元、提前下达专项债券额度6亿元后,可用财力共计18.14亿元。支出相应安排18.14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

社保基金预算:收入44.3亿元,同比增长8.3%。支出43.4亿元,增长13.3%。主要是工伤保险扩大覆盖范围,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参保范围,保费收入增加;省属驻张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放,收支增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1500万元。

(三)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般公共预算:建议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亿元,增长5%。加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等6.7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0万元,财力预计为12.88亿元,相应安排支出12.88亿元,其中:人员支出7.27亿元,公用经费9581万元,重点专项4.51亿元,预备费1500万元。

市级重点专项安排

一是乡村振兴示范、精准扶贫及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安排资金2631万元,较上年增加154万元,增长6.21%。重点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等支出。

二是生态工业发展及创新创业方面。安排资金4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40万元,增长3.54%。重点用于“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十大生态产业、企业转型升级等扶持政策的落实。

三是重点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方面。安排资金10300万元,较上年增加52万元,增长0.51%。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重大项目前期费、规划编制、商贸流通、招商引资等方面。

四是文化旅游体育医养融合发展方面。安排资金3500万元,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增长16.67%。重点用于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航线培育、文艺精品打造、特色文化活动等支出。

五是生态环保及污染治理方面。安排资金24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万元,增长4.35%。重点用于生态环境整治、污染防治、“千村美丽”示范建设、山水林田湖草项目配套等支出。

六是民生保障及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方面。安排资金13480万元,较上年增加863万元,增长6.84%。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安全等支出。

七是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方面。安排资金8351万元,较上年增加1372万元,增长19.6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6亿元,同比持平。支出相应安排1.6亿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支出。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09亿元,增长12.19%。支出20.51亿元,增长21.8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50万元,增长4.7%;支出相应安排650万元,重点用于补充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改制企业遗留问题解决等方面。

三、确保完成财政收支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严格预算执行,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年度预算与中期财政规划相衔接,促进预算编制科学化、标准化。高度关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加强预期研判,全面掌握税源“家底”,拓展综合治税功能模块,持续加大疑点信息核查,严控外建企业税收征缴,大力清缴欠税,做到当免则免、应收尽收。逐步移交非税收入管理事项,加快推进非税收入征管体制改革步伐,实现非税收入电子化缴库全覆盖,加大对国有资源有偿使用、土地出让等非税收入征管力度,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认真分析梳理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紧盯十大生态产业和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及早谋划储备充实项目库,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持续夯实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严把预算执行“关口”,健全动态监控体系,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盘活存量资金、狠抓预算执行、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等方式,千方百计推动资金到位、政策落实、项目落地。

(二)落实扶持政策,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相关政策,逐项梳理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和补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本金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积极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坚持以财源建设引领财经工作,围绕十大生态产业,全面兑现落实“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等扶持政策,通过基地运营补助、贷款贴息、融资奖励、品牌打造等措施,培植重点财源企业,支持后续财源集群发展,鼓励新兴产业落地生根,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两带四区四线”建设,加快戈壁生态农业推进步伐,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力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争取更多示范项目在我市落地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扶持政策,着力提高城市承载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认真评估政府债务状况,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跨部门联合监测和防控机制,坚决遏制增量债务,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及时偿还到期债务,高度关注隐形债务,着力规范政府融资行为,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认真研究国家扶贫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扶贫项目资金,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力度,落实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和农业保险政策,加快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监管,重点支持增收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扶贫项目,增强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提高脱贫质量。突出祁连山生态环保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力实施祁连山黑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一园三带”示范工程,稳妥推进保护区矿业权、水电站、旅游设施退出补偿和农牧民搬迁,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农村人居环境攻坚战,不断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四)强化民生保障,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认真落实国家惠民政策,统筹资金优先安排民生支出,加快补齐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短板,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兑现落实各类提标和补助政策,提升现代化教育水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着力推进“健康张掖”建设,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支持建设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实施最低生活保障,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积极支持文化与旅游全方位、深层次融合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文化旅游要素高效聚集,提高“丝路明珠·金张掖”品牌知名度。积极支持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建设,逐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全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就业创业成本,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五)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构建现代预算制度。持续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严格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执行,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进一步推进市县区财政事权和财权划分改革工作,理清支出责任。全面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规范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认真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费用扣除政策,实现个人所得税由财政代扣向单位自行办理转变。扎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评价体系,强化结果应用,逐步建立预算绩效报告、反馈整改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的机制,切实做到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进一步简化资金拨付流程,切实加快拨付进度。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精简采购审批流程,创新采购方式,不断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严控国有企业债务规模,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六)加强财政监管,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坚持财政监督内外并重,着力构建覆盖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的全流程监控机制,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扎实履行市级财政对省直管县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能,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建立日常监督常态化、专项监督精准化的监督机制,着力打造财政监督、单位内部监督和聘请中介机构参与监督的工作体系。督促预算单位强化财务资产管理职能,继续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培训力度,逐步扩大中介机构代理记账范围,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开展部门预算执行、财政扶贫资金和精准扶贫贷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等重点事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财政资金规范安全运行。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积极开拓进取,创新发展方式,努力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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