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掖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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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76/2019-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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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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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2019-07-03 12:03:25
是否有效

关于张掖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9年6月28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陈明彪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关于“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的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因增加举借债务数额涉及的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如下,请予以审查批准。

一、相关政策规定及预算调整原因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有关政策规定,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新增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将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分地区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甘财预〔2019〕51号),省财政厅共计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0.88亿元,其中:市级21.5亿元(一般债券1.5亿元,专项债券20亿元),县区29.38亿元(一般债券4.69亿元,专项债券24.69亿元。市县区分别为:

市级21.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5亿元(自主安排),专项债券20亿元(收费公路专项债券);

甘州区11.9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8亿元(自主安排),专项债券11.1亿元(棚户区改造5.7亿元,收费公路专项债券5亿元,绿色项目0.4亿元);

临泽县1.997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6978亿元(自主安排0.6亿元,易地扶贫搬迁0.0978亿元),专项债券1.3亿元(棚户区改造1亿元,绿色项目0.3亿元);

高台县3.114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1148亿元(自主安排0.8亿元,易地扶贫搬迁0.3148亿元),专项债券2亿元(棚户区改造1.8亿元,绿色项目0.2亿元);

山丹县2.982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8325亿元(自主安排0.7亿元,易地扶贫搬迁0.1325亿元),专项债券2.15亿元(棚户区改造1.95亿元,绿色项目0.2亿元);

民乐县8.786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7467亿元(自主安排0.7亿元,易地扶贫搬迁0.0467亿元),专项债券8.04亿元(棚户区改造7.94亿元,绿色项目0.1亿元);

肃南县0.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0.5亿元(自主安排),专项债券0.1亿元(绿色项目)。

二、市级新增债券资金计划安排项目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为50.88亿元,并分批次下达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其中:

1.新增一般债券6.19亿元,主要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其中:市级1.5亿元、甘州区0.8亿元、临泽县0.7亿元、高台县1.11亿元、山丹县0.83亿元、民乐县0.75亿元、肃南县0.5亿元。

市级新增一般债券1.5亿元,计划用于:

(1)张掖市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3000万元(含市老年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市档案馆建设项目500万元;

(3)山丹艾黎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2000万元;

(4)张掖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2500万元;

(5)张掖国家地质公园建设项目500万元;

(6)反恐训练基地建设项目500万元;

(7)市食品药品监测能力建设项目300万元;

(8)张掖丝绸之路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建设项目2000万元;

(9)市纪委监委调查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1500万元;

(10)市体校学生食堂和公寓楼建设项目400万元;

(11)乡村振兴及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000万元;

(12)市委组织部“智慧党建”工程建设项目300万元;

(13)市委机要保密局电子政务内网建设项目500万元;

2.新增专项债券44.69亿元(收费公路25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8.39亿元、绿色专项债券1.3亿元),其中:市级20亿元、甘州区11.1亿元、临泽县1.3亿元、高台县2亿元、山丹县2.15亿元、民乐县8.04亿元、肃南县0.1亿元。

市级新增专项债券20亿元,计划用于:

(1)G312线张掖(甘州城区)过境段、甘州至临泽段、临泽过境段工程建设项目10亿元。

(2)S18张掖至肃南公路张掖至康乐段工程建设项目7亿元。

(3)G227线甘州城区至山丹东乐一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3亿元。

三、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和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计划,全市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全市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全市调增债务收入预算6.19亿元,安排支出6.19亿元,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11.94亿元相应调整为118.1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1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全市调增专项债务收入预算44.69亿元,安排支出44.69亿元,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由18.14亿元调整为62.83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4.69亿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市级调增债务收入预算1.5亿元,安排支出1.5亿元,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12.88亿元相应调整为14.3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亿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310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增加500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增加2000万元;

教育支出增加4900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增加300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增加1000万元;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5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市级调增专项债务收入预算20亿元,安排支出20亿元,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相应由1.6亿元调整为21.6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0亿元,全部为交通运输支出。

四、关于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核定我市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为89.92亿元(市级15.92亿元,县区74亿元)。2019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0.88亿元,其中:市级21.5亿元,县区29.38亿元。据此计算,2019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40.8亿元,其中:市级37.42亿元,县区103.38亿元。

增加本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后,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27.72亿元,其中:市级35.75亿元、县区91.97亿元。按照核定限额,全市尚有债务空间13.08亿元,其中:市级1.67亿元、县区11.4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切实加快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监管,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效益。同时,统筹安排好财力,积极做好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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