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张掖市妇幼保健院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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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66/2025-00040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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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9-02 11:44:48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坚持以群体保健工作为基础,面向基层、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在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的同时,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一)完成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二)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本辖区妇幼健康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本辖区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开展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与评价。

(四)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五)负责本辖区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健康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六)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七)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八)开展妇幼健康、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

(九)组织实施妇幼健康项目。

(十)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等,根据需要和条件,开展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机构设置

1.独立编制机构。

2024年,独立编制机构共1个,较上年持平

2.独立核算机构。

2024年,独立核算机构共1个,较上年持平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33(不含遗属优抚人员)2023相比,增加3人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调动3人。

2024年在职人员人数33人。与2023相比,增加3人,在职人员人数主要变动原因:退休2人,新进人员3人。

2024年离休人员人数为0人。与2023相比,持平,离休人员人数主要变动原因无。

2024年退休人员人数为28人。与2023相比,增加2人,退休人员人数主要变动原因:2名人员正常到龄退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33.8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83万元,增长9.40%。从来源构成看,张掖市妇幼保健院总收入为1033.81万元,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三项。

其中:财政拨款653.66万元,占总收入的63.23%;

事业收入380.14万元,占总收入的36.7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与上年对比2024年度总收入1033.81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88.83万元,增长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66,占63.23%;事业收入380.14万,占36.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1033.81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88.83万元,增长9.4%。其中:基本支出961.24,占92.98%;项目支出72.56,占7.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53.66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57.06万元,增长9.56%,2024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基本支出结转万元,项目支出结转万元,项目支出结余万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2023年度相比,持平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结转为万元2023年度相比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66万,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06万元,增长9.56%。从财政拨款支出结构看,按支出性质分析,基本支出58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8.9%;项目支出72.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3.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占8.26%;卫生健康支出559.76万,占85.63%;住房保障支出39.9万,占6.1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55.98万,支出决算为653.66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7%。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76万,支出决算为54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新增,追加社保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4.32万,支出决算为559.76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20.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支出增加,资金来源由上年结余资金和本年度项目资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9万,支出决算为39.9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6.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3.56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新增人员3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费、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4.17万,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82万,支出决算为1.82万,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万,支出决算为1.5万,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支出决算为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5万,支出决算为1.5万,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4.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32万,支出决算0.32万,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1.50%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7人,其中: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08万,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8万,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1万,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4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00辆、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0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0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用车,单价100元(含)以上设备3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绩效一共4个,分别是基本公共卫生,其中包括优生优育、新生儿疾病筛查、两癌筛查;重大公共卫生,其中包括艾梅乙和妇幼卫生监测等。各项目通过举办培训班、各项培训会议、托育亲子活动、活动宣传以及检验筛查等方式开展各项目活动。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4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省下资金、2024年重大公卫(第二批)、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省下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4万,执行数为46.69万,完成预算的6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托完成率达到95%;二是拥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安全质量高;三是托育机构培训班、技能大赛完成及时性高;三是合理的定价策略和优质的服务质量。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使用效率不高;二是项目进展程度慢。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快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快项目进展,提升普惠托育水平和家属满意度

2.“2024年重大公卫(第二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执行数为0万,完成预算的0%。项目资金结转2025年度使用,绩效项目在2025年完成。

3.“2024年中央财政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8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万,执行数为15.23万,完成预算的89.5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避免孕产妇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五岁儿童死亡率完成率96%;二是孕产妇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人数达到1.2万人次;三是因乙肝感染致孕产妇所生新生儿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率达到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艾梅乙项目首次提出消除目标工作,对照消除评估指标需要有较多的资金支持,在年初资金申请上预留的较为宽松;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项目资金。

4.“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63.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64万,执行数为10.64万,完成预算的29.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新生儿多种遗传代谢病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二是初筛阳性病例随访完成率达到100%;三是完成“两癌”检查人数达到2150人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中项目进度实施缓慢,执行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执行力度,加快项目实施速度。

三、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1.幼健康管理水平持续提高认真组织实施《健康中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健康儿童行动提升计划》,全年妇幼健康工作精准谋划,工作任务逐级分解,目标责任任务明确,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5.4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8.17%,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7.34%,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率97.34%, 登记高危儿25568人(Ⅰ类高危儿7917人、II类高危儿10777人、III类高危儿147人)新生儿死亡率1.88婴儿死亡率2.6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75‰,无孕产妇死亡。

2.母婴安全制度落实持续加强。深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母婴安全组织保障、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五色”分级评估、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有效落实,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率100%,市、县10家产儿科急救中心建设持续加强市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救治成功率分别为100%和99.62%,启动市级危重孕产妇救治应急响应9次,抢救成功率100%

3.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持续提升。将预防出生缺陷作为妇幼健康工作重点,抓好一、二、三级预防出生缺陷防治措施,夯实“婚前-孕前一孕期一产后”四道出生缺陷防治防线,出生缺陷防治能力持续提高,“婚前-孕前一孕期一产后”四道出生缺陷防治防线不断夯实,新生儿先心病筛查率99.47%,确诊先心病新生儿27

4.妇幼健康项目提升行动高效率实施。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行动扎实推进,先后开展了消除行动培训启动会、宣传周活动和现场督导评估,印发《评估方案》《随访管理指导方案》等6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服务流程27个,三项结果指标十项过程指标均达到国家、省级要求。为民办实事“两癌”检查项 目完成检查21550人,任务完成率率100%,基本公卫“两癌”任务17000人,预防艾梅乙母婴传播项目孕期检测率99.01%、孕早期检测率90.43%孕产妇检测率100%,检出HIV感染孕产妇1人(新疆籍),梅毒感染孕妇24人、产妇23人,乙肝感染孕妇241人、产妇244人,梅毒感染孕产 妇孕期治疗率及所生新生儿治疗率100%,245名乙肝感染孕产妇所生新生儿乙肝高效免疫球蛋白免费注射率100%。

5.出生医学证明信息化管理稳步推进按照省卫健委关于印发《甘肃省新生儿出生服务 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市严格按照省、市级部署要求,积极制作“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指南,指导群众通过甘快办或甘肃政务服务网线上申领《出生医学证明》1680张,签发率99.3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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