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交通运输局机关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620700079/2022-0002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8-19 17:08:59
是否有效

2021年度张掖市交通运输局机关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拟订全市农村公路、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    

2.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和交通企业管理机制创新,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整合交通运输行业各类资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    

3.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论证、评审、报批等前期工作;指导和监督项目建设招标投标、工程施工、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4.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督促指导公路和桥梁病害处治,定期对公路、桥梁、水运设施技术状况进行普查,组织协调公路和桥梁应急抢险工作。

5.负责全市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治理公路“三乱”和超限超载运输。    

6.指导和监督全市公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运输、货物运输、汽车维修、从业资格培训等各类市场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驾校管理,对市内道路运输运力投放实施宏观调控,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组织节日运输、重点物资、抢险救灾等应急运输。

7.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行业法制宣传和执法培训,主持有关听证和行政复议工作。   

8.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负责交通战备运输力量的动态管理、平时演练和应急动员,组织对交通战备设施的检查。

9.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拟订并适时完善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行业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检查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10.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年鉴、行业统计、信息发布和发展预测工作。

11.负责编制部门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行业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科、建设管理科、公路科、综合规划科、运输科6个行政科室;下设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张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张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3家县级事业单位和张掖市水运局(加挂张掖市地方海事局)、市地方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办公室、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市交通运输规划办公室、市路政管理办公室、市综合交通发展中心、市邮政业安全中心7家科级事业单位,市交通战备办公室和7家科级事业单位财务并入交通局机关统一核算,张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张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独立核算。

2021年决算公开数据仅为张掖市交通运输局机关本级(含纳入交通局机关统一核算的下属单位)决算数据,张掖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张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因财务独立核算,2021年决算数据独立公开。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结余6.03万元,本年收入总计89519.32万元,支出总计89519.98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06847.64万元,减少69.79%,支出减少206885.39万元,减少69.8%。收入、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安排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所致。

本部门2021年度年初结转结余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03万元。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37万元,较上年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结转的项目于本年度实施完毕。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951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57.12万元,占53.2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862.2万元,占46.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951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21万元,占0.75%; 项目支出88852.76万元,占99.2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951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834.88万元,减少69.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910.12万元,增加14594.6%。主要原因是年内上级部门追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所致。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519.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6853.96万元,减少69.79%。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度内上级部门减少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910.78万元,增长14594.7%。主要原因是2021年年度内上级部门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所致。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09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5万元,主要原因是补缴调入职工以前年度未缴纳养老保险所致;卫生健康支出49.96万元,占0.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为阻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交通工具在我市蔓延传播,市级财政追加我局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所致;城乡社区支出5730万元,占6.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3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上级部门追加项目专项经费5730万元支出预算所致。交通运输支出63239.25万元,占70.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756.9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上级部门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预算所致;住房保障支出38.68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6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调入人员增加支出所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上级部门追加专项经费预算所致;其他支出20400万元,占2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上级部门追加项目专项经费20400万元支出预算所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57.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138003.94减少90346.82万元,降低65.4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安排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所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2.28万元,支出决算为4210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30.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未列入市级年初预算下达,通过调整预算数在报表中列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54万元,支出决算为6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3%。主要原因是补缴调入职工以前年度未缴纳养老保险及发放的职工死亡抚恤金未列入年度预算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47万元,支出决算为4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阻止新冠肺炎疫情通过交通工具在我市蔓延传播,市级财政追加我局疫情防控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所致

4、住房和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92万元,支出决算为38.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与年初预算差异大的原因是该功能科目项目年初未下达预算,为调整预算。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与年初预算差异大的原因是该功能科目资金为上级部门下达,未纳入市级部门预算下达。

7.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与年初预算差异大的原因是该功能科目资金为上级部门下达,未纳入市级部门预算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6.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4.38万元, 较上年减少2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内减少发放各类奖金以及退休职工死亡抚恤等原因所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公用经费62.18万元,较上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等支出减少所致。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手续费等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费、差旅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会议费、福利费等支出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1.35万元,下降2.1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差旅费支出减少所致。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3万元,与上年决算数基本持平。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5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6.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复印纸、办公耗材、印刷服务、租车服务、车辆维修和保险服务等支出。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4186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507.8万元,减少73.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安排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支出预算减少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1862.2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安排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增加所致。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3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未列入市级年初预算下达,通过调整预算数在报表中列示。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0万元,与年初预算差异大的原因是该功能科目项目年初未下达预算,通过调整预算数在报表中列示。

3.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0万元,与年初预算差异大的原因是该功能科目资金为上级部门下达,未纳入市级部门预算下达,通过调整预算数在报表中列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6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2.5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严格财经法规及制度执行,二是进一步挖掘节支潜力,增强制度刚性约束等原因所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次,费用0万元。2021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支出,公务车辆购置0辆,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县区重点项目、农村公路、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6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二是增强车辆调度科学性和计划性,提高公务用车效率等原因所致。

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万元,较上年支出减少0.92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和支出所致。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车均维护费1.07万元公务车辆购置0辆,购置费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元。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次,费用0万元。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甘发〔2018〕32号)及《张掖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张掖市市级部门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3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张财预〔202131号)等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市级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747.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市级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我局市级预算支出项目共计4个,全年预算786.56万元,全年支出747.13万元,预算执行率94.99%。通过自评,4个项目自评结果均为“优”。

分项目绩效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1.交通运输行政运行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预算666.56万元,实际执行666.56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局属各单位严格财务制度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对差旅费、“三公经费”、培训费、政府采购、资产购置等事项严格审批、规范支出。及时支付水电费、物业费、取暖费等机关运行相关费用,保障机关及局属单位正常工作开展,确保中央、省、市目标任务有效落实。

2.交通行业工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2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底续建项目建成通车,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具备开工条件。落实经费保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和机关正常运行,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

3.疫情防控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预算20万元,实际执行10.57万元,执行率52.85%。自评价得分98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内防反弹和扩散、外防输入和输出”的总体防控策略,综合研判、科学施策,及时调整交通管控措施,严格做好“两站一场”、收费站、服务区和运输工具消毒通风等防疫措施,坚决阻断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扩散。及时启用“快速通行证”“绿色通行证”,保障了“煤电油气”等能源物资、防疫物资和生活生产物资运输畅通。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

4.张掖市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该项目预算80万元,实际执行80万元,执行率100%。自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结果为“优”。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文本、交通基础设施国土空间控制规划文本已编制完成,农村公路网规划调整已由市政府批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项目绩效目标结果汇总表、各项目绩效自评表、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我局未对市级财政项目或邀请第三方开展部门评价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2021年交通运输局机关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21年交通局机关市级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2021年交通局机关市级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