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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 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博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全域旅游和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
(八)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基层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学会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
(十四)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指导监督市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物考古项目。履行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十五)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监督管理和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十六)负责推动完善全市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依法审批全市文物商店的设立。负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工作。负责旅行社审批、监管和导游队伍管理。承担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培训工作。
(十八)指导、推进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全市旅游综合交通资源要素合理化配置,协调旅游交通供应和调运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机关
2.市书画院
3.市文化馆
4.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5.市宣传文化中心
6.张掖市七一演艺公司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867.11万元,比2021年减少36.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人员调离、退休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867.11万元,比2021年减少36.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人员调离、退休等。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1867.1万元。包括(按本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科目列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1.85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92.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867.1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36.3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退休等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2.保障运转经费0个
3.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2.公务接待费5.2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预计接待60批次,120人次。增加的主要原因争取压缩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4.培训费0.62万元,较2021年减少0.02万元,下降3%。减少的主要原因经费压缩使用
5.会议费0.3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争取压缩经费
6.机关运行费49.06万元,较2021年减少51.57万元,减少51%。减少的主要原因在统计口径变更剔除其他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1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65.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0万元,台式电脑0万元,复印机0万元,笔记本电脑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6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彩虹城市品牌建设及传播经费
(2)项目实施主体: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实施周期及计划: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年内完成塑造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挖掘张掖历史文化内涵,凸显城市特色,提升整体形象,形成张掖核心IP,塑造城市品牌。
(4)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5)项目概括:按照“彰显特色、提升品质、助力文旅、赋能发展、惠及人民”的要求,打造城市品牌,助力张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塑造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挖掘张掖历史文化内涵,凸显城市特色,提升整体形象,形成张掖核心IP,塑造城市品牌。2.发展经济,扩大游客吸引力。推进张掖经济发展,最大化传播“彩虹城市”概念并深入人心,让游客拥有更多体验获得感。3.凝聚人心,增强市民归属感。通过活动的举办,调动市民参与城市形象塑造的积极性,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
(6)项目目标:构建“彩虹城市”总体定位、概念体系、价值体系、“彩虹城市”发展理念等的顶层设计,提炼与建设张掖“彩虹城市”文化内核,为品牌建设提供统筹规划与指导思路,让“彩虹城市”的品牌概念有据可依、有迹可循。邀请专业机构,进行“彩虹城市”logo、专用标准色、标准字体、辅助图形、标准化组合的设计,以及标准化应用,为城市标识和视觉体系在不同载体中的应用确立标准,如城市空间(道路、公园、社区等)、城市标识(城市路牌、城市导视、公益广告、立体标志物等)、城市环境(绿化组团、街头小品、公共设施等)。
(7)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彩虹城建设的要求,以“一次城市品牌的创意宣传,一次城市IP的创新打造,一次美好城市建设的智慧汇聚,一次彩虹城市建设全程记录传播,一次张掖主题化的城市更新”为出发点,打造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特色突出的彩虹城市,提升城市品质内涵,提高群众生活品位,提升旅游城市知名度。
(8)项目绩效:该项目的实施对彰显张掖特色、提升品质、助力张掖文旅、赋能发展、惠及人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6、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7.11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0个,涉及1867.11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市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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