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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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44/2022-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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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游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1-08 18:00:00
是否有效

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系统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 分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第三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电和旅游活动。协调全市文化旅游博览活动和相关节会活动。组织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

(三)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全市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市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博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广电和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市文化旅游产业,组织实施全市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全域旅游和旅游文化体育医养融合发展。

(八)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产业、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基层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指导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学会工作。

(十一)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

(十三)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行业安全和市场秩序。

(十四)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指导监督市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文物考古项目。履行全市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市文物安全保卫和消防技防工作。

(十五)推荐、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监督管理和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大项目建设和基本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

(十六)负责推动完善全市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馆际间的协作交流。依法审批全市文物商店的设立。负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的评定、复核工作。负责旅行社审批、监管和导游队伍管理。承担文化旅游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和行业培训工作。

(十八)指导、推进乡村旅游、红色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负责全市旅游综合交通资源要素合理化配置,协调旅游交通供应和调运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机关

2市书画院

3市文化馆

4.市文物保护研究所

5.市宣传文化中心

6.张掖市七一演艺公司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867.11万元,比2021年减少36.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人员调离、退休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6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1867.11万元,比2021年减少36.3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人员调离、退休等。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1867.1万元。包括(按本单位各项经费支出科目列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8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151.85元;

3、卫生健康支出196.7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92.6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1867.1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36.3万元下降1.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离、退休等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1.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

2.保障运转经费0

3.其他项目0

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根据部门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按程序拨付部门单位使用。

2.公务接待费5.2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预计接待60批次,120人次。增加主要原因争取压缩经费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辆保有量0辆。

4.培训费0.62万元,较2021年减少0.02万元,下降3。减少主要原因经费压缩使用

5会议费0.3万元,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主要原因争取压缩经费

6机关运行费49.06万元,较2021减少51.57万元,减少51减少的主要原因在统计口径变更剔除其他交通补贴及工会经费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2022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2年计划征收1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65.0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2022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0万元,台式电脑0万元,复印机0万元,笔记本电脑0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6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

1)重点项目名称:彩虹城市品牌建设及传播经费

2)项目实施主体: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3)实施周期及计划: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年内完成塑造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挖掘张掖历史文化内涵,凸显城市特色,提升整体形象,形成张掖核心IP,塑造城市品牌。

4)年度预算安排:400万元

5)项目概括:按照“彰显特色、提升品质、助力文旅、赋能发展、惠及人民”的要求,打造城市品牌,助力张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1.塑造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挖掘张掖历史文化内涵,凸显城市特色,提升整体形象,形成张掖核心IP,塑造城市品牌。2.发展经济,扩大游客吸引力。推进张掖经济发展,最大化传播“彩虹城市”概念并深入人心,让游客拥有更多体验获得感。3.凝聚人心,增强市民归属感。通过活动的举办,调动市民参与城市形象塑造的积极性,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和城市凝聚力。

6)项目目标:构建“彩虹城市”总体定位、概念体系、价值体系、“彩虹城市”发展理念等的顶层设计,提炼与建设张掖“彩虹城市”文化内核,为品牌建设提供统筹规划与指导思路,让“彩虹城市”的品牌概念有据可依、有迹可循。邀请专业机构,进行“彩虹城市”logo、专用标准色、标准字体、辅助图形、标准化组合的设计,以及标准化应用,为城市标识和视觉体系在不同载体中的应用确立标准,如城市空间(道路、公园、社区等)、城市标识(城市路牌、城市导视、公益广告、立体标志物等)、城市环境(绿化组团、街头小品、公共设施等)。

7)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彩虹城建设的要求,以“一次城市品牌的创意宣传,一次城市IP的创新打造,一次美好城市建设的智慧汇聚,一次彩虹城市建设全程记录传播,一次张掖主题化的城市更新”为出发点,打造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特色突出的彩虹城市,提升城市品质内涵,提高群众生活品位,提升旅游城市知名度。

8)项目绩效:该项目的实施对彰显张掖特色、提升品质、助力张掖文旅、赋能发展、惠及人民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6、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2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67.11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10个,涉及1867.11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0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安排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1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1.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12.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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