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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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61/2021-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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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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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7 0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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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掌握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情况,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警卫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和实施,制定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2、带头负责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3、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及违法行为查处。

4、依法依规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和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肇事、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侦查。

5、组织、指导全市公安交通应急管理。

6、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使用管理;对全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安全技术检验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非机动车管理工作,办理非机动车牌证。

8、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9、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监督。

10、指导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推广、应用先进的管理办法、技术和装备。

11、负责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管理工作。

12、督促大型客(货)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使用行驶记录仪、车载监测监控系统、地理位置定位系统,加强动态监管。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性质属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警务保障科、宣传科、事故科、纪检法制科、指挥中心、驾驶人管理科复训大队、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科、车管所、高速公路管理科个机构及九龙江、南华、绣花庙高速公路大队,编制84人,2020年年末在职人数79人。

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决算包括:交通警察支队、九龙江高速公路大队、南华高速公路大队、绣花庙高速公路大队。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  2837.05 )万元,支出总计2784.1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8.13)万元、上升( 0.0010 )%,支出减少( 502.77 )万元、下降(  0.18)%,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交警支队有考试中心科目三建设经费,2020年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单位压缩减少开支。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  2837.0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837.05 )万元,占(  100 )%。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  2784.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4.17  )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1659.63)万元,较上年增加(  52.87 )万元,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37.0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28.13 )万元,上升( 0.0010  )%。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会保障缴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887.07)万元,增长(  0.31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 2784.17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502.77 )万元,下降( 0.18 )%。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交警支队有考试中心科目三建设经费,2020年已完工并投入使用;二是单位压缩减少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834.18 )万元,增长( 29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 2624.3)万元,占(  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84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10.51 )万元,占( 5.1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3.42  )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有退休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6  )万元,占( 2.1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7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内有退休人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84.1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937.62)万元,较上年增加(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以及个人和家庭补助。公用经费( 846.55 )万元,较上年减少( 720.7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交警支队有考试中心科目三建设经费,2020年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020年无基建项目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72.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04.16)万元,主要原因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个高速公路大队公车运行维护费102万由省财政厅下拨未列入三公经费;二是接待费比年初预算减少(2.1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人数0人;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72 )万元,主要用于执勤执法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张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个高速公路大队公车运行维护费102万由省财政厅下拨未列入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  0.34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公安厅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公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  2.1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尽量压缩减少接待次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公务车保有量为29辆;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40人,其中:国内接待10批次,4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5元,车均维护费2.48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846.55  )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增加较上年减少( 720.77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交警支队有考试中心科目三建设经费,2020年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020年无基建项目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2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9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通勤车及应急保障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  )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3.4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48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安专用设备、信息网络建设费以及车辆保险费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4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辅警工资及社保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