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 >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维护以及纪念活动等职责。军供站的主要任务是为执行作战、支前、战备训练、抢险救灾、应对突发性事件任务的成批过往部队和入伍新兵、退伍老兵等提供饮食饮水和住宿保障。
(二)机构设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5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权益保障科、就业创业科。
挂靠1个县级单位,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双拥办综合科。
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与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站合署办公)。
张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及下属单位在内的汇总决算:
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含市双拥办、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市军用饮食供应站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拨款收入总计2423.84万元,支出总计2432.15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82.41万元、增长18.73%,支出增加970.99万元、增长66.4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支出只反映半年收入支出,2020年为全年。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42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59.58万元,占8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7.11万元,占13.1%;其他收入147.14万元,占6.1%。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432.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54万元,占27%;项目支出1775.61万元,占73%。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14.51万元,较上年减少96.6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接续工作跨年度实施,军休干部工资跨年度发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7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8.89万元,增长35.6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支出只反映半年收入支出,2020年为全年。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80.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6.54万元,增长62.0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支出只反映半年收入支出,2020年为全年。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66.97万元,占84.9%,卫生健康支出18.07万元,占0.8%,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95.9万元,占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7.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6.57万元,较上年增加163.6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支出只反映半年收入支出,2020年为全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00.63万元,较上年减少29.1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3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8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没有购置车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97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市州来人观摩学习人员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17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7批次,17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9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人员经费支出496.5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6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2019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决算支出只反映半年收入支出,2020年为全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军用饮食供应站其他用车2辆,主要包括部队保温送餐车1辆,场区厢式电动车1辆。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实际使用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耗材及类似物品、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车辆租赁、印刷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功能科目下拨入163.76万元。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支付2020年春节慰问部队、军休干部、向农村特困户送温暖费用56.2万元。支付“八一期间”双拥慰问、模范城验收宣传经费及军休干部管理机构补助费用107.56万元。全年共支出160.9万元,执行率98.3%。
(2)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功能科目下拨入538.3万元。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支付理论宣讲、走访慰问、年度体检、兴趣培训班、趣味运动会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及军休人员各项待遇费用538.3万元,执行率100%。
(3)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功能科目下拨入220.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10万元。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支付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费用110.3万元,执行率100%。支付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机构用房建设费用25万元(市军休站甘州区滨湖活动室)。
(4)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功能科目下拨入29.9万元。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支付市军休站机构用房维修、军休服务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实际支出29.9万元,执行率100%。
(5)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功能科目下拨入302.11万元。其中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275万元,军转干部行政经费3.88万元,军转干部补助经费23.23万元。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支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245.5万元,其它29.5万元暂有财政局社保资金专户代管。支付军转干部行政经费3.88万元。2020年军队转业干部补助经费23.23万元,计划用于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因2020疫情等影响,此项工作均未开展,拟定于2021年下半年完成此项工作。
(6)军供保障工作运行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购买社会服务支出23.22万元,补贴部队伙食费支出3.5万元,购置包子馒头机、饺子机、保温箱等炊事机械8.28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执行率100%。
(7)优抚事业单位设备购置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万元。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购置接待部队用保温送餐车一辆支付39.15万元;净水机5台6.07万元;智能米饭分装机1台20.8万元;万能洗采机1台4.8万元。执行数为70万元,执行率100%。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地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