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救助管理站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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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63/2021-0004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9-16 18:28:06
是否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流浪乞讨人员及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管理、护送和保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救助管理站位于滨河新区高台北路199号,占地8300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50平方米,属科级建制,与张掖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运行模式核定编制12人1,副3人,干部职工8人,购买服务人员13人。内设置办公室(含财务室)、成人业务室未保室安置室4科室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长领导下,负责全的行政管理,及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二、负责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行政巡查、行政值班,并做好会议记录,协调落实会议精神,检查行政值班人员履职情况。

三、负责起草综合性工作计划、总结和管理制度,负责公文的起草、报送和归档管理工作。

四、负责往来文件的收发、登记、催办、拟办和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做好印章、介绍信、文印管理和机要保密有关工作。

五、负责对外宣传工作,组织信息的上报,做好宣传资料和网络管理工作。

六、根据国家劳资、人事政策和本规定,办理劳动工资、人员调动的有关事宜;负责全出勤考核的汇总和审核。

七、及时了解上级有关精神,掌握各部门工作动态,了解职工思想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

成人业务室、安置室工作职责

一、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救助工作政策、法规、规定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二、执行站内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熟悉各项业务政策及救助工作程序,按章办事。

三、接待求助人员,对符合《救助管理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的求助人员进行临时性接收、管理和教育,提供临时性社会救助。

四、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求助人员要积极提供救助,不得拒绝;不属于救助对象的耐心说明不予救助的理由,劝其离站。

五、完成救助工作程序,办理移交和接收入站受助人员手续。审查、询问材料书写认真细致、字迹端正、内容简明齐全,不得随意涂改或更换卡、表。

六、组织受助人员学习有关政策,遵纪守法,安全教育等,尽职尽责,不辱使命,做好求助人员日常生活、管理、服务工作。

七、帮助受助人员与其亲属、户口所在地的省、市(乡、镇)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所在地的单位联系,电涵到救助管理站接回,办理归还保管物品、离站手续。

八、要求本室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办事,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在值班室聚集、喧哗、聊天,保持值班室安静。

九、及时、准确的填报业务各种报表。

十、外单位来站送人,由办公室衔接,做好护送人员的接待工作。

十一、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未保室工作职责

一、未保室负责接收5—16岁能说清家庭详细地址、身体健康、无疾病、无精神障碍的区内外脱离家庭监护24小时以上的各族流浪少年儿童,特殊情况须请示上级领导。

二、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详细询问清楚儿童的真实姓名,家庭详细地址,外出流浪原因等基本情况,并采取多种形式、方式及时与其亲属取得联系。

三、儿童滞留未保室期间要认真做好管理教育工作,要耐心、细致,态度和蔼,不得变相体罚和打骂儿童,注意纠正他们的不良行为和心理偏差,有针对性的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

四、未保室负责制定和安排儿童教育计划,在进行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等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注意宣传党的政策和有关法律知识,提高流浪少年儿童的自我防护意识,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五、工作人员认真做好入住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注意和防止食物中毒以及各种传染病的发生,经常询问和观察,发现有病的儿童及时找医生检查治疗,需要住院治疗的要及时汇报。

六、儿童认领时,要坚持由直系亲属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被认领儿童原籍辖区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方可认领的原则,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遇有特殊情况要请示报告。

七、无人认领的儿童滞留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天(特殊情况除外),需要护送的,应及时制定护送计划报站领导批准实施。

八、未保室工作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教育儿童注意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发现设施损坏的应及时维修处理。

九、值班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证儿童滞留未保中心期间安全。

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站内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工作人员敲诈、勒索儿童及其家属的钱财。

财务人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政策全面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内部管理,健全会计工作制度,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和决算工作,制定财务收支计划和使用方案,为领导编制年度和中长期建设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三、管理核算业务,登记总账、明细账,负责内日常报账业务,编制各种财务报表及年终决算报表。

四、负责建立健全内审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财务档案的建立、保管,移交工作。

六、负责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登记、管理工作。

七、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加强现金管理,负责职工工资的发放、“四金”的核算、缴纳、管理工作。

八、负责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32.86万元,支出总计751.93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72.65万元、增长42.99%,支出减少439.93万元、下降36.91%,主要原因是新建项目已基本完工,支出减少

2020年度收入合计532.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9.86万元,占60%;上级补助收入213万元,占40%。,其中市级预算拨款219.86万元,福彩公益金12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中央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13万元

2020年度支出合计75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41万元,占25.06%;项目支出563.52万元,占74.94%。

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88.4万元,较上年减少219.07万元,基建项目支出增加,拨款减少导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3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2.65万元,增长42.99%。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市级福彩公益金拨款及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7.55万元,增长70.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设备购置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27.4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13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51.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93万元,下降36.91%。主要原因新建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6.62万元,增长79.35%。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专项资金340.4万元,基建项目部分支出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6.52万元,占54.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1.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央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其他支出334.72万元,占44.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4.72万元,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部分支出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解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6.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26万元,较上年增加25.5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奖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33.95万元,较上年减少307万元,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功能科目变化,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采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相关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本年度接待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04万元,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26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0万元0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经费0.64万元,取暖费2.31万元,物业管理费0.37万元,差旅费2.03万元,维修费2.71万元,工会经费1.32万元,其他交通费7.85万元,设备购置1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较上年减少307万元,降低904.27,。主要原因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功能科目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耗材及宣传用品印制费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0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财政拨款0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 0万元,占部门决算安排总额的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张掖市救助管理站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