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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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53/2020-0003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史志办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09-21 16:50:00
是否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史志工作;

2、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3、编纂张掖《张掖市志》《张掖市综合年鉴》;

4、组织评议和终审全市县区志、专业志和部门志;

5、培训地方史志编纂人员;

6、搜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组织编写地情丛书;

7、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

8、指导地方史志学会开展史志学术研究,提高史志编纂水平。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07年6月27日正式成立,县级建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隶属于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属一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史志编纂科,文献管理科两个职能科室,现实有在职干部6人。其中副主任2名,四级调研员1名,科长2名,主任科员1名,退休干部2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34.05万元,支出总计134.43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5.18万元,增加4.02%,支出增加10.29万元,增加8.29%。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34.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2万元,占99.98%。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34.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4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3万元,较上年减少0.4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底拨款未及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4.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15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3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印刷费14.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5.00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9万元,增加8.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人员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94万元,增长39.3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印刷费、专项工作经费形成支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3.45万元,占91.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人员经费,年中追加印刷费、专项工作经费形成支出;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0万元,占5.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7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8万元,占2.66%,较年初预算数基本一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33万元, 较上年增加8.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增加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0.16万元、津贴补贴26.08万元、奖金15.2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1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8万元、工伤保险缴费0.10万元、公积金缴费5.89万元、离退休人员活动费0.08万元,独生子女奖励0.06万元等。公用经费46.10元,较上年增加1.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相关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7.21万元、印刷费14.00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取暖费0.29万元、差旅费1.64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委托业务费(聘用人员工资)12.80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福利费0.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4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0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志办来人和社科院来人,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7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2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7.21万元、印刷费14.00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取暖费0.29万元、差旅费1.64万元、会议费0.3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委托业务费(聘用人员工资)12.80万元、工会经费0.97万元、福利费0.7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1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增加1.74万元,增加3.7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增加相关公用经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耗材、印刷服务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万元。整体评价情况较好。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张掖年鉴(2019)》印刷项目自评得分为良。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万元,执行数为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预算管理较理想,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较本年预算和上年决算支出数有所下降。三是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一致。四是管理制度健全性,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并有考核制度。五是资金使用合规性。2019年支出的所有资金均由市财政国库支付,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六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是按规定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七是2019年本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八是本单位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本单位不断改善行政管理、严格经费及资产管理,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提高了行政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较好,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突出。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用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三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四是加强人员业务培训。

《张掖年鉴(2019)》印刷项目绩效自评综述:2019年,本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单位2019年度评价较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