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建筑管理总站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索引号
620700046/2020-0020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住建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0-09-24 09:00:00
是否有效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总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0人,2008年按照国家政策,28人纳入财政供养,其余人员逐年替补进入财政供养,截止2019年底,我站在职实有人数30人(尚有2人未纳入财政供养),退休人员16人(含3名未纳入财政供养的退休人员)。我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全市建设工程实施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施工扬尘污染管控、建设工程市场指导价调查发布、工程造价管理、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行为管理、建设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行为监管和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查处、工程质量投诉和信访件处理、协调处理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等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建筑管理总站

负责对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站、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管理站、安全监督站、工程质量试验室的综合管理,并承办上级业务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定额管理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类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监督和指导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

调查编制全市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并及时颁布执行;

编制全市建设工程一类综合材料预算指导价格和二类材料价差调整系数;

审查全市所属及限额以下建设工程概算、预(结)算及合同价款;

调解与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经济纠纷并为人民法院受理的建设工程经济纠纷案件办理鉴定;

负责全市所属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考试报名及证书年检和管理工作。

3.建筑管理站

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区域建筑市场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活动予以查处;

负责对建筑业企业设立、晋级的资质初审、转报工作;

负责本区域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复查及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的初审、转报、管理工作;

负责本区域建筑业企业统计工作(包括季报、半年报、年报)

4.质量监督站

对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单位的主体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对全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预制构件厂的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应用科学的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手段,强化对结构安全的检查,使质量监督工作具有科学性、权威性和公正性。

5.安全监督站

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督;

具体承担对国家、省、市列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指导和监督各县(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并接受省建设安全监督站对全市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

依法接受安委、安监、劳动等行政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399.88万元,支出总计399.88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08万元,降低8%,支出减少3.08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2018年年末退休3人。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399.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8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9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8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9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退休3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6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3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8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3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56万元,减少8%。主要原因是上年退休3人。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79万元,占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5万元,占4.6%;城乡社区支出344.75万元,占86.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91万元, 较上年减少13.5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末退休3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32.98万元,较上年增加1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印刷费和会议费较上年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取暖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6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4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公务接待费0.1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1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事业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7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已经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2019年张掖市建筑管理总站决算公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