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落实张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指标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3-06 17:33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背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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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1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9年12月30日,市政府副市长王向机主持召开办公会议,就落实张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用地占补平衡指标相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甘州区、山丹县、民乐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及自然资源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张掖交投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将会议研究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指出,张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共需占用甘州区和民乐县土地604.7577公顷。其中:占用甘州区土地134.6567公顷,包括农用地104.9598公顷 (耕地97.3663公顷,园地0.9418公顷)、建设用地6.9877公顷、未利用地22.7105公顷;占用民乐县土地470.101公顷,包括农用地406.6831公顷 (耕地393.862公顷,园地0.3003公顷)、建设用地10.1061公顷、未利用地53.3118公顷。目前,甘州区已完成张扁高速公路甘州段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民乐县因县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没有完成张扁高速公路民乐段耕地占补平衡任务,用地报件无法组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严重影响了张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度。

会议强调,民乐县要本着构建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省、市调剂为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工作要求,先行补充县级储备库剩余指标,用于张扁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耕地占补平衡。张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关县区要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审批制度,认真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标准,切实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确定:

一、张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共占用民乐县耕地和园地394.1623公顷,需补充耕地394.1623公顷,除由民乐县从县域内占补平衡指标库中自行补充107.4957公顷外剩余286.6666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民乐县政府向甘州区政府借用133.3333公顷,向山丹县政府借用153.3333公顷。同时分别与甘州区和山丹县政府于2020年1月8日前签订《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借用协议》,明确借用土地指标数量、归还时限及相关权利义务,并由民乐县政府书面向甘州区、山丹县政府作出按时归还土地借用指标的承诺。

二、民乐县政府要抓紧组织完成2019年土地整治和自主开发项目的申请验收及上报入库工作,及时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确保县域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库及时得到补充,能够按时归还借用甘州区和山丹县政府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三、在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张扁高速公路用地报件之前,由民乐县政府负责按时归还甘州区和山丹县占补平衡指标,若逾期不还,市自然资源局将按照《甘肃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协调省自然资源厅将返还民乐县的张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耕地开垦费切块资金直接拨付甘州区和山丹县,用于补偿民乐县政府借用甘州区和山丹县政府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出席:(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