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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环境烟草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设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08号)文件精神,省社制定了《全省供销社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供销〔2018〕198号),张掖市供销社按照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决定自2018年12月14日起,在全系统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点:
一是供销社系统所属连锁超市、门店、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经营网点,仓库、加工厂等各类社属企业,特别是开放办社加入供销社,悬挂供销社标识的农村加盟店、村级便利店以及各类经营网点以及租赁供销社设施的加工、存储、运输经营单位等重点环节。
二是食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食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类食品。农资类:化肥、农药等商品。
三是对供销系统销售的食品、农资商品展开“拉网排查”,查找是否存在销售伪劣假冒、侵权“山寨”、“三无”产品、过期失效、禁用农药、肥料偷减有效含量等严重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对存在的问题要现场严肃整改落实,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要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和自查自纠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坚持从合规合法渠道进货,做好食品、农资商品的进销货管理和流通监测,确保经营食品、农资商品的安全可靠。
此次专项行动亮点:
一是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助力构建农村安全优质食品、农资商品供应体系。系统内供销合作社坚持“打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开展全系统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对供销社农村商业网点经营的食品、农资商品等进行全面“大扫除”,规范商品经营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农村市场,配合行政执法部门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农资商品侵害农民利益、破坏农业生产的各类违法犯罪。
二是加大力度组织质优价廉、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多种方式,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推进优质食品、农资商品下乡进村和农村食品、农资商品经营网点规范化建设,保障元旦、春节农村优质食品和春耕期间农资商品有效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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