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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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112/2022-0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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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2-02-09 08:52:59
是否有效

《张掖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2022年1月24日,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张政办发[2022]9号印发了《张掖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甘政办发〔2021〕2号),从三个方面明确了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求各市级人民政府参照省级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合理划分生应急救援领域市级与县级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按照省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财政局起草了《张掖市应急管理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考虑

在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总体框架下,科学合理划分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相对稳定的市与县区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积极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三、《方案》中事权划分的原则

坚持谁的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既要避免市级大包大揽,承担不合理的事权,也要避免将支出责任过度下移,增加县区支出负担。对省上《方案》明确为中央、省级和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的,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也进一步明确为中央、省级、市级、县区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省级、市级、县区共同承担支出责任;对省级要求明确为市县事权的,进一步细化为市级、县区各自财政事权,由市、县区分别承担支出责任。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重点从预防与应急准备(应急管理制度建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宣传教育培训)、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和应急救援领域其他事项四个方面,对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予以明确。

五、《方案》明确的配套措施

《方案》从加强组织实施、落实支出责任、注重改革衔接三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

六、《方案》的实施时间

《方案》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并根据应急管理改革发展要求,适时修订完善,动态调整应急管理领域市与县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