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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安全水平总体呈现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在部分品种上依然存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通信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7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甘农质发〔2021〕10号)精神,制定本方案。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指示精神,针对农兽药使用、残留等突出问题而启动开展的一项专项整治工作,这既是农业农村部门的本职业务,更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点。
二、“三年行动”的特点
一是治理对象更加明确。突出重点品种,实施精准整治,概括起来就是“2+14”。“2”是针对两类问题,一类是禁用药物使用问题,包括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使用问题;另一类是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14”是问题突出的14个品种。之所以选择这些品种,主要是部、省两级风险监测、监督抽查中,发现这些品种的不合格情况最突出,群众反映也最强烈。
二是治理方式更加细化。从生产端发力、市场端倒逼,实施产管并举、打防结合、全链条治理,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治理模式。
三是治理时间周期明显加长。从2021年6月起,到2024年6月结束,为期3年,逐年稳步推进,力求一年攻坚突破有好转,两年打防并举见成效,三年巩固提升可持续。
三、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针对禁限用农药、食品动物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产蛋期不得使用兽药、停用兽药(以下简称“禁限用药物”)使用问题以及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聚焦问题较为突出的重点农产品,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精准治理模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生产加工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四、治理重点品种
“六棵菜”:豇豆、韭菜、芹菜、油麦菜、辣椒、番茄;
“一枚蛋”:鸡蛋;
“一只鸡”:乌鸡;
肉牛、肉羊;
“四条鱼”:大口黑鲈、乌鳢、鳊鱼、大黄鱼。
五、行动时间
2021年6月--2024年6月。
六、重点任务
重点抓好11项工作,在推进落实上重点把握好“四个环节”:
一要控源头,加强农兽药管理。严格审批准入,加大农药兽药产品质量监测力度,重点监测隐性添加等问题。管控流通渠道,严格实施定点经营、实名购买、购销台账、溯源管理,建立健全农兽药二维码追溯管理制度,让产、供、销、用来源可追、流向可查、使用有迹(生产档案记录)。强化网络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协同开展网络销售农资的清理整顿,对通过电商平台售卖农兽药的主体,进行严格监管,组织开展自查整改备案公示等。
二要抓生产,规范农兽药使用。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在农兽药经营门店、种植养殖基地和合作社、农村公路道口等场所,广泛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禁用停用兽药清单和用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规定,让农民明白“禁用药物不能用、常规药物也不能乱用”。推动种植业养殖业方式转变,集成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推进畜禽产品、水产品健康养殖。加强绿色防控技术指导,结合当地环境、气候、农情等情况,制定重点治理品种技术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规模主体应用良好农业规范,提升过程管控水平。
三要强执法,严惩重处禁用药物使用行为。坚持严字当头、重拳出击,对禁用药物要下重手、用猛药,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一经发现就要顺藤摸瓜、一查到底,该销毁的销毁,该移送的移送,态度一定要坚决,不能含糊。要积极争取公、检、法等部门支持,从打击犯罪、办案监督、刑事审判等方面发挥震慑作用,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长牙”“带电”。
四要建制度,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建立统筹协调会商研判机制,充分依托各级食安办,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对需要研究论证的,及时进行会商研判,加强信息通报共享。建立执法办案联动查处机制,对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违法线索,在开展调查的同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对公安部门商请提供鉴定、无害化处理涉案物品的,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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