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张政发〔2021〕35号)起草情况的说明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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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00004/2021-00194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1-09-02 09:14:35
是否有效

关于《张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张政发〔2021〕35号)起草情况的说明及解读


根据全国、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市作为全省试点市之一,自2019年启动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三线一单”文本、图集、研究报告、准入清单编制。我们根据编织成果,起草了《张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一、工作由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要求,2019年,省委、省政府启动全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编制工作。我市作为全省试点市之一,由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承担编制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张掖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二、工作目的

构建以“三线一单”为核心,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全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树立生态优先的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是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三是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主体功能分区、自然资源禀赋,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对环境管控单元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主要目标: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确保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黑河湿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环境法治与体制机制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全面巩固。

2035年,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成就,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幸福美好新张掖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三、工作过程

2018年10月,省政府印发《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中提出要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

《甘肃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方案》(甘环函〔2019〕161号),明确了全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要求、目标和步骤。将我市确定为试点市之一,先行一步开展工作。

2019年4月至7月:张掖市“三线一单”编制技术组开展项目准备、技术方案确定,启动《甘肃省张掖市“三线一单”》的编制。

2019年7月实地调研:第一次开展实地调研,梳理编制资料清单。

2019年8月第一轮资料收集:收集到各市直部门、各县区相关资料和数据。

2019年9月至10月多轮资料补充:对各专题存在的问题及时讨论,并补充资料,深入研究重点专题。

2019年11月至12月初步成果形成:依据技术导则、已有数据,完成三线一单初步成果汇报,结合补充材料修改完善成果。

2020年1月至6月成果完善与征求意见:完善技术成果,开展了三轮意见征集,与各县区点对点对接。

2020年7月至12月,成果完善与第四轮征求意见、组织召开专家结题论证会。

2021年1月至今细化完善: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按照《甘肃省市州级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衔接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十四五”规划等最新成果数据,优化生态空间、细化环境质量底线、校核资源利用上线,完善环境准入清单。

四、“三线一单”编制成果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甘政发〔2020〕68号)精神,技术单位已基本完成“三线一单”文本、图集、研究报告、准入清单编制。

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环境管控单元包括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全市共划定综合环境管控单元5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9个,面积为19806.97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51.33% ;重点管控单元22个,面积为11067.3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8.68%,一般管控单元5个,总面积7712.7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9.98%。

——优先保护单元。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该区域严格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进行管控。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开发建设活动,严禁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准入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中心城区和城镇规划区、工业园区(集聚区)等开发强度高、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该区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承载区,以产业高质量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为主,优化空间布局,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交通结构和用地结构,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般管控单元。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该区域以促进生活、生态、生产功能的协调融合为主要目标,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基本要求,加强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动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和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张掖市管控单元占比表

优先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个数

29

个数

22

个数

5

个数

占比

51.79%

个数占比

39.29%

个数占比

8.93%

面积

19806.97km2

面积

11067.33km2

面积

7712.76km2

面积

占比

51.33

面积占比

28.68

面积占比

19.98

各县区环境管控单元划分情况:

甘州区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10个,其中:优先管控单元6个,重点管控单元4个。肃南县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12个,其中:优先管控单元7个,重点管控单元4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民乐县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9个,其中:优先管控单元4个,重点管控单元4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临泽县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8个,其中:优先管控单元4个,重点管控单元3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高台县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8个,其中:优先管控单元4个,重点管控单元3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山丹县共划分环境管控单元8个,其中:优先管控单元3个,重点管控单元4个,一般管控单元1个。省直辖1个优先管控单元,为山丹马场。

张掖市各县(市、区)管控单元面积

区县

优先保护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面积(km2

占比

面积(km2

占比

面积(km2

占比

甘州区

297.40

8.12%

3365.10

91.87%

0.00

0.00%

高台县

819.07

18.84%

380.62

8.76%

3147.00

72.40%

临泽县

603.34

22.10%

401.52

14.71%

1724.86

63.19%

民乐县

427.26

19.20%

1660.71

74.63%

137.17

6.16%

山丹县

363.20

10.73%

1537.16

45.39%

1485.93

43.88%

省直辖

2055.67

100.00%

0.00

0.00%

0.00

0.00%

肃南县

15241.03

75.52%

3722.22

18.44%

1217.80

6.03%

五、“三线一单”成果应用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确保“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相协调。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在产业准入及项目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在相关立法、专项规划编制、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资源开发、重大项目布局、执法监管等方面,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全过程。

(二)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推动实现环境质量约束性考核目标;在一般管控单元加强生活源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逐步消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推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加大农业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作为监督开发建设行为和生产活动的重要依据,将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推进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对列入国家和省级规划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涉及一般生态空间的,应优化空间布局、主动避让;确定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依法依规履行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

(四)强化成果落地应用。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在产业准入清单编制及落地实施等方面的作用,作为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园区和单元落地的支撑。要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为重点,论证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细化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要充分论证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依法予以审批。

(五)实施动态更新调整。五年内因国家发展战略、省重大决策部署、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变化,以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依法依规进行调整,所涉及的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确需更新的,由市政府组织开展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和更新调整。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掖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