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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为了做好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确保灾害发生时及时、高效、有序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对农业的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二)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首长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甘肃省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性重特大干旱、洪涝、大风、冰雹、农作物病虫害、低温冻害等农业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
五、主要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任务。包括组织机构组成、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职责、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等。
(二)预警、预防。包括灾害预警预防准备、灾情报送、灾情发布等。
(三)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包括Ⅰ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Ⅲ级应急响应、Ⅳ级应急响应,各级响应所需条件和响应行动、应急解除等内容。
(四)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协调救助、调查和总结等。
(五)应急保障。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信息保障、等。
(六)附则。包括预案管理、预案生效等。
原文件: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农业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