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掖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第00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620700073/2022-00032
文号
张市农函〔2021〕16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9-14 09:05:00
是否有效

赵亮、向增霁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明确,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主体,为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指导组,着力靠实责任、明确任务,推动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机制体系不断完善。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责任,督促落实回收工作,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切实担负回收责任主体,积极履行回收义务,确保了回收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法律宣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成立法律宣讲小分队和专家服务团,以农药经营者、使用者为主体,举办培训班、宣讲会等3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200多份,大力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经营者、使用者法律意识,让经营者、使用者切实履行法律义务,自觉投身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

三是督促落实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农药经营者认真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责任,全市496家门店已全部设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箱,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全面启动,农药经营者按要求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向购买者履行回收告知义务。

四是履行监管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专项治理行动,对未设置回收箱、建立台账的经营者,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确保工作按进度如期完成。同时,市农业农村局与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同固体废物处理企业联系协商,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拉运至华西能源张掖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理。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大农药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经营者是否按要求设置回收箱、建立台账、履行告知义务;使用者是否在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或者清洗农药器械,是否在田间地头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危害农业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发现在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或者清洗农药器械违法行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立案查处,严惩不法行为,发现在田间地头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依法移交环保部门调查处理。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4人(次),车辆60辆(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290家(次),查处农药违法案件21起,立案21起,监督未按要求设置回收箱的14家经营门店完成整改工作。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继续得到你们的关心和支持。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