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希望烟草经营许可证能允许变更经营者,国家烟草局办公室有回应
索引号
620700112/2024-0062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4-08-26 09:05:00
是否有效

来自浙江嘉兴的网民“yami”说:因烟草经营许可证无法更名,商店或超市买家只能选择使用上一任店主的经营许可证继续经营或者注销该证重新申请。根据现行政策,注销之后原地址的商店可能一段时间内办不出新证,这对于买家和卖家都有不小风险。国家允许小微企业及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更名过户,为什么烟草经营许可证不能更名呢?

来自内蒙古巴彦淖尔的网民“多管闲事”说:实际经营中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允许变更经营者,很多烟草经营者变相出租、出借烟草专卖许可证,造成实际经营者与注册登记经营者不符,建议修改相关规定。

国家烟草专卖局回复: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涉及有关行政许可,行政许可部门应当简化手续,依法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便利。按照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涉及行政许可的,相关行政机关办理手续应当简化、便利,并非应当直接变更行政许可。目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文件规定,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应当重新申领许可证。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属于经营主体发生变化,依法应当重新申领零售许可证。零售许可证审批机关应简化办理手续、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关于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的问题,请参照《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完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烟法〔2024〕55号)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 办公室政务服务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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