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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           ★★★
“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24 17:5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新闻系统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制定本社自律公约:
  一、坚持新闻工作党性原则,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体察民意民情,反映人民心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二、坚持实事求是基本准则,做到新闻报道真实公正。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把握和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真实、准确地报道新闻事实。把新闻的真实、客观、公正同准确、鲜明、生动统一起来,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提高引导水平,注重社会效果。
 
  三、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新闻工作崇高声誉和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清正廉洁,艰苦奋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反对一切亵渎新闻事业的行为,不弄虚作假,不搞有偿新闻;媒体同行之间相互尊重,反对不正当竞争;严守法纪,严格纪律,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反对滥用职权、违规违纪。

  四、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切实加强行业自律。不编发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有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报道,不编发各种错误言论和有害信息;不编发虚假新闻和未经核实的新闻,不徇私隐匿应报道的新闻事实;不蓄意炒作渲染诱发情绪、激化矛盾、影响工作的事件;不刊发不健康、不文明、误导受众的广告;不利用采访报道之便谋取私利;不采取不道德的手段进行采访报道;不抄袭、剽窃他人知识产权和劳动成果。

  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切实加强新闻工作者队伍建设;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予以严肃认真查处,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举报电话:0936-8255286

 

文章录入:顾文霞    责任编辑:顾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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