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 琳)为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日前,市人事局转发了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从关心工作人员生活、维护工作人员合法权益的高度出发,统筹安排,督促本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工作人员依法休假的权利。各单位领导要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依法办事,积极实施,切实保障职工依法休假权利得到落实。要结合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单位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严明纪律,明确责任,坚持原则,奖罚分明,保证带薪年休假制度健康、规范运行,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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