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后续办理公开情况(一)

发布时间:2024-02-01 11:3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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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后续办理公开情况一览表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      区域问题      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第13批2件
1D3GS202312020006滨河新区恒基万禾小区对面的垃圾中转站臭味扰民,影响周边敬老院、小学、疾控中心、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甘州区大气经核查,举报问题属实,反映的垃圾中转站为甘州区城区垃圾运转中心,因生活垃圾进料口两侧和压缩站顶部密闭不严、生活垃圾进料时卷帘门开启等原因,臭味随空气流动向四周扩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加强对甘州区垃圾转运中心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垃圾压缩处理操作规程,切实落实运营时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各项污染防治要求,规范正常使用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置到位,达标排放。1.在压缩箱装卸区安装200平米卷闸门,封闭压缩站侧墙透气口,对生活垃圾进料口两侧进行封闭,并开启负压除尘除臭系统,避免倾倒垃圾时臭味扩散。2.严格按照垃圾压缩处理规程对垃圾进行压缩处理,自动启闭投料口闸门,保持投料口干净整洁;及时对压缩设备进行卫生清理整治,保持箱体地面洁净无臭味。3.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定时定点运送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在厂区内外积压,抛洒滴漏。4.加强对进入厂区运送垃圾车辆的管理,进出运输车辆作业避开学校人流集中时段。5.开展厂区内外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对各类设施设备的垃圾污垢进行清理,厂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6.按照检测规范对垃圾中转站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目前,压缩箱装卸区域卷闸门、侧墙透气口封闭完成;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垃圾中转站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总悬浮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该举报件已办结。
2D3GS202312020015南华社区恒基万禾财富广场小区旁边建的垃圾中转站已有3年,夏天蚊虫滋生,臭味扰民,此处居民不敢开窗户,要求将垃圾中转站搬离。甘州区大气经核查,举报问题属实。反映的垃圾中转站为甘州区城区垃圾运转中心,因生活垃圾进料口两侧和压缩站顶部密闭不严、生活垃圾进料时卷帘门开启等原因,臭味随空气流动向四周扩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加强对甘州区垃圾转运中心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垃圾压缩处理操作规程,切实落实运营时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各项污染防治要求,规范正常使用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置到位,达标排放。1.在压缩箱装卸区安装200平米卷闸门,封闭压缩站侧墙透气口,对生活垃圾进料口两侧进行封闭,并开启负压除尘除臭系统,避免倾倒垃圾时臭味扩散。2.严格按照垃圾压缩处理规程对垃圾进行压缩处理,自动启闭投料口闸门,保持投料口干净整洁;及时对压缩设备进行卫生清理整治,保持箱体地面洁净无臭味。3.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定时定点运送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杜绝垃圾在厂区内外积压,抛洒滴漏。4.加强对进入厂区运送垃圾车辆的管理,进出运输车辆作业避开学校人流集中时段。5.开展厂区内外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对各类设施设备的垃圾污垢进行清理,厂区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异味。6.按照检测规范对垃圾中转站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确保废气达标排放。目前,压缩箱装卸区域卷闸门、侧墙透气口封闭完成;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垃圾中转站厂区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总悬浮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该举报件已办结。
第17批3件
1D3GS202312060010丽景民苑小区南面的空地:1.每天24小时都会有扬尘产生;2.每天早上6点左右和晚上11点左右大车停放车辆时噪音扰民;3.有周边居民修建的旱厕,冬天中午12点左右臭味扰民最严重,夏天臭味更加严重,以上三种情况,目前还在持续发生。甘州区大气经核查,访举报问题属实。反映的丽景名苑小区南侧空地原为甘州区长安镇八一村十社居民住宅用地,2008年开始拆迁,2010年被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征收,属储备土地,占地面积约50亩,一直未开发利用。该地块现有5院房屋未拆除,居民28户61人,旱厕5座,其中2座旱厕旁露天堆放粪便,气味较大,现场堆存两堆建筑垃圾。因管理不到位变为过路车辆的临时停车场,地表浮土较多,车辆随意进出产生扬尘和噪音。严格落实甘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减少噪音扰民及异味影响,持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1.对该空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2.用防尘网对空地进行覆盖,对其中的100米道路敷设红沙并进行洒水、压实,有效减少扬尘。3.对空地边界用铁桩进行围挡,在方便群众通行的前提下,有效杜绝来往车辆停放,减少车辆噪音。4.拆除5座旱厕,并在院内安装水冲式卫生厕所5座,配套建设玻璃钢化粪池5个。至目前,该区域垃圾清理整治和防尘覆盖任务已完成,住户院内5座水冲式卫生厕所已安装完毕;划定专门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防止乱停乱放,该举报件已办结。
2D3GS202312060038南街新世纪商城小区院内的三家餐饮店(无法提供具体名称)未安装通风设施,每天早上11点至晚上10点油烟扰民,夏季最严重。甘州区大气 经核查,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南街新世纪商城小区位于张掖市甘州区南大街275号,所在区域为商住混合区。经现场调查:1.甘州区鲜真味餐饮店后厨操作间位于店内东南角,安装使用液化气,共有4个灶头,灶头上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烟道直通该店南墙外,连接至新世纪商城门洞处通风口。因该店烟道较短,影响油烟净化效果,造成油烟扰民。2.甘州区熙婕餐饮店后厨操作间位于店内东南角,安装使用液化气,共有3个灶头(1个液化气灶头,2个电磁炉),液化气灶头上方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烟道通往该店北墙外,连接至新世纪商城门洞处通风口,因烟道直径较小,不便于清洗,造成油烟扰民。3.甘州区食客来餐饮店于2023年7月开始营业,2023年8月至今停业未经营,该店负责人2023年12月7日主动申请办理证照注销,注销了该店《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严格落实甘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减少噪音扰民及异味影响,持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1.督促鲜真味餐饮店加长烟道,熙婕餐饮店更换不锈钢烟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加装1台油烟净化器,整改完成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排放油烟进行检测。2.食客来餐饮店因经营状况差,计划注销证照不再经营。目前,鲜真味餐饮店已重新安装油烟净化设备,并将烟道加长至2.1米;熙婕餐饮店重新安装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器,更换不锈钢烟道;甘肃沁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两家餐饮店排放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食客来餐饮店已注销《营业执照》和《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该举报件已办结。
3D3GS202312060040博金御湖湾小区外西边彩钢板旁边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放,污染环境。甘州区土壤 经调查核实,群众举报件属实。博金御湖湾小区位于甘州区仁宗路11号,东至仁宗路、南至丹马路、西至阿薛渠、北靠润阳佳园。小区由张掖市博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举报件反映堆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空地为博金御湖湾小区未开发建设的三期土地,土地面积约77亩。
    2014年因经济纠纷,该块土地被人民法院查封,遗留的建筑垃圾未清理,且长期荒芜,杂草丛生,周边居民在该处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现场堆存建筑垃圾约100吨;生活垃圾约80吨。
 立即对该区域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处置并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整改完成后,对裸露土地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1.对博金御湖湾小区未开发建设的三期空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2.责令博金御湖湾小区物业公司对该小区24、28、33号楼西侧空地内未硬化的道路用米粒石进行铺垫。3.对小区西面阿薛渠河道内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在阿薛渠沿岸树立禁止取水洗车告示牌,结合河长制加强巡查检查。4.委托张掖市环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阿薛渠博金御湖湾小区段水质进行检测。目前,博金御湖湾小区三期空地东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完成清运处置,原堆存区域喷洒了抑尘剂;24、28、33号楼西侧的110米土路已铺垫米粒石;张掖市环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阿薛渠博金御湖湾小区段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该群众举报件现已办结。
第18批1件
1D3GS2023120700401.博金御湖湾33号楼的北面、西面、东面以前修了楼用铁皮围起来,现在里面堆放了建筑垃圾,杂草丛生;2.小区西面的路是土路,没有搞绿化和硬化,车经过的时候全是灰尘,下雨时车经过全是泥土;3.小区西面有一条天然河流,正在旁边修建第三中学,有人往河流旁边倾倒建筑垃圾。夏天私家车、出租车在河边洗车,污染河流水源。。甘州区土壤经核查,该举报件属实。反映堆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空地为博金御湖湾小区未开发建设的三期土地,面积约77亩,2014年7月被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查封。土地查封后因无人管理,空地遗留的施工建筑垃圾长期堆放未清理,周边居民在空地内随意丢弃生活垃圾,场地长期荒废,杂草丛生,堆存建筑垃圾约100吨,生活垃圾约80吨。连通小区24号、28号和33号楼的长约110米、宽约5米的小区内部道路,因三期工程未建设,至今未硬化。阿薛渠河道及周边有零星生活垃圾,存在个别私家车、出租车在阿薛渠边取水洗车的情况。 立即对该区域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处置并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整改完成后,对裸露土地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1.对博金御湖湾小区未开发建设的三期空地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处置,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2.责令博金御湖湾小区物业公司对该小区24、28、33号楼西侧空地内未硬化的道路用米粒石进行铺垫。3.对小区西面阿薛渠河道内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清理,在阿薛渠沿岸树立禁止取水洗车告示牌,结合河长制加强巡查检查。4.委托张掖市环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阿薛渠博金御湖湾小区段水质进行检测。目前,博金御湖湾小区三期空地东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完成清运处置,原堆存区域喷洒了抑尘剂;24、28、33号楼西侧的110米土路已铺垫米粒石;张掖市环碧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对阿薛渠博金御湖湾小区段水质进行检测,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水质标准;该群众举报件现已办结。
第21批3件
1X3GS202312100001丽景名苑住宅小区南侧约50亩城市二环路以内土地撂荒长达十多年,该片土地剩余未拆迁的破旧平房破烂不堪,禽畜粪便遍地,道路泥泞,尘土飞扬,蚊蝇乱飞,恶臭难闻;机动车、三轮车等乱停乱放,夜晚凌晨机器轰鸣,噪音污染严重。甘州区大气经核查,访举报问题属实。反映的丽景名苑小区南侧空地原为甘州区长安镇八一村十社居民住宅用地,2008年开始拆迁,2010年被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征收,属储备土地,占地面积约50亩,一直未开发利用。该地块现有5院房屋未拆除,居民28户61人,旱厕5座,其中2座旱厕旁露天堆放粪便,气味较大,现场堆存两堆建筑垃圾。因管理不到位变为过路车辆的临时停车场,地表浮土较多,车辆随意进出产生扬尘和噪音。 严格落实甘州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强化问题整改监管措施,健全完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该区域扬尘污染、臭味扰民、噪音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改。1.对该空地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清理整治。2.用防尘网对空地进行覆盖,对其中的100米道路敷设红沙并进行洒水、压实,有效减少扬尘。3.对空地边界用铁桩进行围挡,在方便群众通行的前提下,有效杜绝来往车辆停放,减少车辆噪音。4.拆除5座旱厕,并在院内安装水冲式卫生厕所5座,配套建设玻璃钢化粪池5个。至目前,该区域垃圾清理整治和防尘覆盖任务已完成,住户院内5座水冲式卫生厕所已安装完毕;划定专门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区域,防止乱停乱放,该举报件已办结。
2D3GS202312100023乌江镇政府在2022年将元丰村房屋拆除后,村委会破坏村民耕地,在耕地内建设水池。甘州区生态经核查,该访举报问题不属实。举报件反映的水池是乌江镇元丰村蔬园居生态渔场的鱼塘,由甘州区乌江镇元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1年8月建成,占地59.301亩,开挖有鱼塘41.985亩,其余17.316亩土地未开发建设。乌江镇元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0年10月21日流转元丰村三社59.301亩土地(包含乌江镇元丰村三社2020年3月拆除退出的宅基地14.7345亩、原有鱼塘10.827亩、一般耕地33.4965亩,水利设施及水域用地0.243亩)用于生态渔场建设。乌江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26日为生态渔场项目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根据《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资耕发〔2020〕2号)中“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农业生产中直接用于作物种植和畜禽水产养殖的设施用地”、“设施农业属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的规定,乌江镇元丰村蔬园居生态渔场项目使用一般耕地开挖扩建鱼塘不属于破坏耕地的情形。加强设施农业项目监管,规范设施农业项目审批,督促设施农业项目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同时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开展违法违规破坏耕地排查,严防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经全面核查,该群众举报件不属实,现已办结。
3D3GS202312100024民乐北路蓝山公馆一期二楼的爱动篮球体适能运动俱乐部经常休息日、暑假、寒假培训学员,打篮球声音扰民。甘州区噪声经核查,该举报件属实。反映的爱动篮球体适能运动俱乐部位于蓝山公馆一期16号商住楼西侧2层201号商铺,俱乐部内设有5组篮球架、2组乒乓球桌和小型健身器材等设施,主要开展青少年篮球拓展训练,营业期间打篮球产生的震动和噪声干扰俱乐部楼下一层商户的正常生活。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集中整治”的工作原则,督促彻底解决噪音扰民问题,加强巡查检查,防止问题复发和反弹。目前,该俱乐部已拆除馆内篮球架、乒乓球台、小型健身器材等设施,负责人作出承诺不再开展噪音扰民经营活动,举报件已办结。
第25批1件
1D3GS202312140023东街执法大队楼后面建筑垃圾成堆,西侧生活垃圾成堆,同时西侧成为临时停车场,倾倒垃圾时间不固定,随时都有人扔。甘州区土壤经核查,该举报件属实。反映的东街执法大队南侧为甘州区东升巷综合便民市场项目建设工地,在便民市场项目工地西侧与中国农业银行张掖支行家属楼东侧之间有一条约长15米、宽8米人行通道用于居民通行或临时停车。东升巷综合便民市场于2023年4月由张掖新时代体育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工建设,占地面积820.65㎡,规划建设“U”字型一层/二层框架商铺,已完成项目主体工程。因冬季停工,工地没有按照划分区域分类置放钢筋笼、模板、扣件等建筑材料,因现场值班人员巡查监管不到位,导致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没有及时清运。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项目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辖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彻底对项目工地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对施工材料进行规整;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持续改善群众生活环境,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对工地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彻底进行清运,对周边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2.将工地内临时堆存的钢筋笼、模板、竹架板等建筑材料集中规整至便民市场商铺建筑主体内,对工地周边进行围挡,对易起尘区域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防止垃圾倾倒。3.加强便民市场项目工地与中国农业银行张掖支行家属楼之间人行通道管理,在此区域周边增设垃圾桶4个,协调甘肃洁升环境产业公司定期收集清运。4.安排专人负责区域的常态监管。目前,建设工地环境卫生整治、围挡和易起尘区域防尘网覆盖已经完成,工地钢筋笼、模板、扣件等建筑材料已全部集中分类归整至便民市场商铺建筑主体内,举报件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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