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张掖市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

发布时间:2023-12-28 09:59 来源: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张掖市第二十九批3件)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问题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办结目标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3GS2023121800171.新墩镇锦业路北京启程前面的道路,震兴路和锦业路交叉处停放了许多车辆,导致环卫工人卫生打扫不彻底;2.锦业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旁边空地有人堆放了一些建筑垃圾。张掖市甘州区土壤  经核查,该群众举报件属实。举报件反映的“新墩镇锦业路北京启程前面的道路,震兴路和锦业路交叉处”是甘州区滨河新区绿洲物流园区西南部,交叉路口西北角向西至北京汽车张掖销售公司门前的停车线内停放有一些机动车和工程机械。个别工程机械和机动车的停放位置占压了人行道,停车区域有积雪和部分垃圾未清扫。举报件反映的“锦业路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旁边空地”为甘州区滨河新区绿洲物流园区西南部,锦业路与腾飞路交叉路口西南角,绿洲物流园区停车场。停车场入口道路南侧有部分大型车辆停放,场区西南角堆放有部分废旧钢材和废铁;场区入口道路中段北侧及西北角有部分开挖土方和少量建筑垃圾堆放。属实认真落实部门工作职责,规范锦业路与嘉信路交叉路口停车秩序,彻底清理周边区域卫生。对绿洲园区停车场场区环境进行整治,对废品物资进行覆盖,清理堆放土方及建筑垃圾,规范停车秩序。防止举报问题复发、反弹。  接到举报件后,一是市城管执法局配合区交警大队对交叉路口及其西侧停车秩序进行整治,清理占道违停车辆和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对区域内积雪和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督促园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园区范围内重新划分停车位,并对停车位进行常态化保洁。二是对停车场场区环境进行整治,清理场区生活垃圾,对场区西南角废旧物资进行整理,集中堆存,整理后进行覆盖。三是对场区入口道路中段北侧及西北角的开挖土方和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垃圾清理干净后对原堆放区域进行平整洒水。
目前,违法占道停放车辆已清理,“僵尸车”已拖离至停车场,原停车区域环境卫生已彻底清理;商户门口区域停车线已重新施划,停车秩序得到规范。绿洲物流园停车场场区卫生已打扫干净,废旧物资已覆盖,土方、建筑垃圾已清理;原堆放区域地面已平整洒水。该群众举报件已办结。
已办结
2D3GS202312180004沙井镇东五村五福嘉苑区的物业(物业名称不详)将小区生活污水每天排放至地源热泵回水井里。张掖市甘州区  经核查,群众举报件部分属实。沙井镇五福嘉苑小区1、2号楼使用地源热泵供暖,2021年五福嘉苑小区污水处理站建设时在地源热泵3号回水观察井管道上安装三通管与小区污水处理站废水外排管连通,用于地源热泵回水不畅时外排多余回水。12月16日该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站故障临时停运,生活污水收集在污水处理系统内未外排。核查时该小区地源热泵1、2号回水井正常回灌,3号回水井无法正常回灌,部分回水通过3号回水观察井内的三通管道和污水处理站废水外排管道排放至小区东侧2.3公里外的芦苇塘。3号回水观察井中管道埋深1.2米,污水处理站废水外排管道埋深1.8米,回水利用中间存在0.6米的落差自流入污水处理站排放管道,不存在小区生活污水倒灌入地源热泵回水管道的问题。经检测五福嘉苑小区地源热泵取水井、回水井水质,各项指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水标准,地源热泵取水和回水水质无明显差别,未对地下取水造成污染。属实全面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问题,对未按规定回灌地源热泵用水的情况依法查处整改到位,责令地源热泵运行单位加强设备检修维护,全面按要求做好地源热泵用水回灌。督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严格按要求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农村居民小区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处理到位。  接到该群众举报问题后,一是小区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单位立即排除故障,恢复污水处理站正常运行,确保将暂存污水全部处理到位。二是立即拆除3号回水观察井中违规架设的地源热泵回水排放管道,并对所有回水井管道进行维护检修并保证全部开启,确保地源热泵取水全部按要求进入回水井回灌。三是针对东五村五福嘉苑小区未按规定回灌地源热泵取水问题的行为,已交由甘州区水务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该群众举报件阶段性办结。阶段
办结
3D3GS202312180002举报人对(X3GS202300323)公布结果不认可:1.破坏林地发生在2022年8月31日,但林业局2023年12月才去现场调查并鉴定为沙地;2.实际破坏林地为400多亩,公布是51.23亩。张掖市甘州区生态  经核实,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破坏林地发生在2022年8月31日,但林业局2023年12月才去现场调查并鉴定为沙地”的问题,经调查核实,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昌盛林场承包人亲属先后5次到现场进行了指认,临泽县林业勘察设计队等单位采集了现场拐点坐标,经与林草湿融合数据库和国土三调数据库比对,现场指认区域均不属于林地,现状地类为沙地。举报人反映的“实际破坏林地为400多亩,公布是51.23亩”的问题,通过现场核查、第三方单位测绘、走访调查、数据库比对,临泽县飞龙公司在实施蓼泉镇南沙窝土地开发项目中,越界在昌盛林场范围内碾压沙地、堆存土方的面积确为51.23亩。
不属实强化林草资源监管,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行为,压实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加强已审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警示教育力度,不断提升项目建设单位及群众的法治观念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该举报问题不属实,已办结。
    
已办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