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05-30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及时有效预防和规避医疗机构在药品、医疗器械使用中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压紧压牢基层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主体责任,规范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近日,张掖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两家乡镇卫生院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开展了现场指导。
工作人员与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上报人员从“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国家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系统”的账号注册、不良事件信息收集、不良事件报告填写、严重报告辨别、系统维护管理等多方面、全过程进行了深入交流,对医疗机构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同时,通过对已经上报的监测报告进行“面对面”解析、评价,对报告中存在的客观问题提出了详实的改进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
此次“手把手”的现场培训与指导,为基层监测人员更好开展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凝聚了共识、理清了思路、明晰了要点,切实增强了基层医疗机构对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解决了基层医疗机构在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中存在的困惑。下一步,我院将强化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监测工作一线,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服务,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全市药械化安全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