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3-08-22
各收费停车场经营者:
为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高品质城市,落实好我市限时免费停车政策,引导停车场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张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理办法》《关于延长张掖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免费时间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开展了停车服务收费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停车场仍然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落实优惠减免政策不到位等现象。现就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再次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实行明码标价,落实收费公示制度
所有实行收费的停车场,应在停车场入口和收费地点等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或收费公示栏,标明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停放时限、免费及优惠政策、服务内容、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车主和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停车服务收费有关价格政策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不得超标准收费,同一停车场只能采用一种计费方式,不得擅自改变规定的计费方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应按照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据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并按规定备案。
三、严格落实停车服务有关免费和优惠政策
● 除专用停车场外,其他各类停车场应对军车、执行公务的警车和消防、抢险、救灾、救护等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时间30分钟内的,免收停车服务费;新能源车停放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
●电动汽车充电桩服务收费含停放服务费用,如已收取充电桩服务费的,不得另行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各收费停车场经营者要按本提醒告诫函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张掖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停车服务收费检查,对未明码标价、收费未公示和不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价格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进行处罚。请广大车主和社会各界对停车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