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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来源:日期:2022-08-1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220号)和《2022年张掖市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笔试有关事宜公告:

一、考试时间

2022828(星期天)上午9:3011:30

二、考试地点

张掖中学(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宣化路268号)

三、考生须知

1.2022824-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本人持行程码“绿码”、健康码“绿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在张掖市质检院十楼1001室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人员,因疫情影响,还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请2022年8月26(工作)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行弃考。

    2.考生实行安检入场,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安检,不要穿戴含有金属物品的衣物和饰品,以免影响入场。

3.2022828日上午8:30前,考生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按要求扫描金张掖快办、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和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有序进入笔试考场。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簿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点设有考场示意图,请仔细查看所在考场对应的教室编号,便于迅速找到考场。

5.本次考试由考生自带考试用品,允许自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中性笔、胶带、2B铅笔、橡皮、垫板,草稿纸由考点提供,除上述用品外,不得将其他无关用品带入,否则按违纪处理。严禁将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有电子显示屏等带有记忆性的电子设备及其他物品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电子设备及任何物品带至座位的(除上述考试用品外),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按严重违纪处理,特别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6.考后将做雷同试卷甄别,抄袭与被抄袭均为违规,在考试期间考生有义务保护好本人试题答案。

7.考生领到试卷后,应认真检查分发有无错误、字迹是否清晰,如遇此类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

8.开考15分钟后考生禁止进入考场。开考铃响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必须使用黑色中性在答题卡上作答,客观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涂写,并保证字迹工整、清楚。本次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9.考生必须在答题纸上规定的区域内按要求答题。不准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试卷上做任何标记。

10.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11.考试终了铃响,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题,按要求整理好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根据监考人员指令起立,依次退出考场,离开考点。

12.考生未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

13.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张掖质检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所有信息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本人,不再单独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须知

1.考试人员须做好考前自我健康管理,尽量减少非必要流动,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张掖市、甘州区疫情防控温馨提示。考试当日,考试人员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严格落实“一扫三查一测”即扫“金张掖快办”,查验“甘肃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本人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通过体温检测(≤37.2°C),并持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经考务人员查验准考证后,方可进入考点。

2.按照张掖市、甘州区疫情防控要求,对近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甘(甘州区)返甘人员,分别落实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内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甘(甘州区)返甘人员,在第一落点“落地采”,落实“3天2检”(3天内2次核酸,间隔24小时以上)防控措施。

3.考生有以下情况的不可参加考试: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接、密接的密接,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②考前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③“健康新甘肃”健康码为“黄码”和“红码”的;④外省市或境外抵甘考生未按相关政策完成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考前未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

4.考试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5.考试人员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7.考试期间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防护口罩(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8.考试当天考生出现其他异常情况,按张掖甘州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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