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1-09-24
为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监督评价检查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1〕237号)要求,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甘肃省标准化院对随机抽取的18项标准进行了监督评价检查,现将监督评价检查结论为不符合规定的标准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09月24日至09月29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标准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
受理部门: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和计量科(503办公室)
受理电话:0936-8217875
受理地址:张掖市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4号
邮 编:734000
附件:1.企业标准监督评价检查不符合规定汇总表
2.国行地标监督评价检查不符合规定汇总表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