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0-09-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组织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张掖市甘州区金米粒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的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小米>)】符合发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1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公示表
监督电话:0936-8290689
通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金硕大厦对面
邮编:734000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5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 产品名称(范围) | 企业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地址) | 生产场所地址 | 检验方式 | 证书 编号 | 有效期至 | 发证日期 | 受理申请部门 | 审查组人员 | 结论 | 申请类型 |
1 | 张掖市甘州区金米粒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高鹏 | 1.粮食加工品【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党寨镇三十店村三社47号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党寨镇三十店村三社47号 | 自行检验 |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崔长生李小龙 | 通过 | 核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