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19-07-10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规范依法行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自2019年7月10日起启用“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专用章”。此印章由张掖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管理并使用,专用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张掖市司法局复函内容,除3种行政执法决定类和5种行政强制类文书必须使用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印章以外,其他分类目录中29种程序类文书可使用行政执法专用章,使用时与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