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19-03-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和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组织生产许可现场审查,民乐县金阳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粮食加工品{小麦粉(通用)、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小米)】}、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亚麻籽油)】符合发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公示表
监督电话:0936—5998350,0936-8298252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 张掖市市场监管局
邮编:734000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6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发放公示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 产品名称(范围) | 企业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地址) | 生产场所地址 | 检验方式 | 证书 编号 | 有效期至 | 发证日期 | 受理申请部门 | 审查组人员 | 结论 | 申请类型 |
1 | 民乐县金阳光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张晓玲 | 粮食加工品{小麦粉(通用)、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加工品(小米)】}、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亚麻籽油)】 | 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永鑫商业街8号楼 | 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永鑫商业街8号楼 | 自行检验 | 张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 | 孙振芳韩丽琼 | 通过 | 变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