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18-05-31
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市政府质量奖”)是张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质量管理成效卓越,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显著贡献的企业或组织。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张掖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规定,现就开展2018年度市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6月4日至7月3日。
二、申报范围
全市生产加工、制造、建设和服务等行业中的企业和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张掖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二)具有先进的质量理念和明确的质量发展目标,已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相关行业管理体系,形成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三)认真贯彻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
(四)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连续3年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五)品牌优势突出,其产品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称号或商标评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
(六)具备企业质量信用A级以上称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四、有关事宜
(一)市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相关企业或组织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县区政府或市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和标准开展评审工作。
(二)《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书》在张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zjj.zhangye.gov.cn)“政务服务”栏目中发布,请自行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张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0936-8213393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发展大道
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