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07-30
各相关锅炉使用单位: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锅炉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市监特设发〔2025〕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及更新淘汰工作的通知》(甘市监发〔2025〕116号)《关于印发2025年张掖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张生环委办发〔2025〕30号)和2025年7月11日全市大气污染推进会议等相关政策要求,为切实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使用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的规定。
请列入淘汰锅炉清单中的锅炉产权单位,于2025年8月4日前,前往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
若逾期未办理注销手续,我局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张掖市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淘汰锅炉清单、10蒸吨/小时及以下承压燃煤淘汰锅炉清单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