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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

来源:日期:2022-07-11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自去年8月份以来,高台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发力,多措并举开展了零售药店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互联网+监管为零售药店架上“望远镜”。为从根本上遏制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不到岗或在岗不履职、不凭医师销售处方药情况的发生,该局对全县药品零售企业安装“零售药店药师在岗监管系统”,监管执法人员可按层级通过电脑或手机终端对本行政区域内各个零售药店药师在岗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执业药师挂虚职、与监管人员捉迷藏的行为得到彻底根治,至目前,全县68家二类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率、在岗率100%。

二是“专题约谈+监管”为执业药师戴上“紧箍咒”。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素养,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必由之路,该局全县71家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开展集中约谈,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让执业药师牢固树立起“安全第一、责任为先”的理念,全面提升零售药店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集中培训+监管”为执业药师提升“软实力”。人员培训是提升规范化管理的必然需求,近期,该局举办了全县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班,培训班上对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任务,以及《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范性要求进行了专题培训,强化了执业药师从业的敬业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专常结合+监管”为药师履职常鸣“警醒钟”。该局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对照GSP要求,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在岗履职、药品进货渠道、票据管理、储运管理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处方药凭处方销售及执业药师审核处方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零售药店237户次,检查中未发现执业药师“挂证”违法行为,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并给予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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