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5-11-11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市医保事务中心:
现将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精神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甘医保函〔2025〕260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于2025年11月14日前完成系统维护,确保系统数据与政策要求一致。及时通过公示栏、官方网站、公众号等渠道,主动公示调整及新增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社会监督。调整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全省统一自2025年11月20日零点起正式执行。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