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医疗保障局日期:2023-06-02
张医准备通字〔2023〕第5号
山丹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你局2023年5月24日《关于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备案的报告》,经我局核实,山丹县九康大药房符合准入条件,确定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其服务内容为山丹县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相关内容,现予以备案,全市互认。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一式三联:第一联医保行政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交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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