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2-01-25
张医准备通字〔2022〕第2号
民乐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你局《关于申请医疗保障定点备案的报告》(民医保字〔2022〕13号),经我局核实,张掖市兴百康源医药有限公司十六店、张掖市兴百康源医药有限公司十七店、张掖市兴百康源医药有限公司十八店等3家零售药店符合准入条件,确定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其服务内容为民乐县医保经办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相关内容,现予以备案,全市互认。
张掖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21日
(一式三联:第一联医保行政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交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