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医疗保障局日期:2022-04-2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规范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和参保对象消费行为,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人员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张掖市医保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县区交叉检查的方式,由市医保局牵头组织,抽调各县区分管基金监管的领导、基金监管执法人员和社会监督员共42人组成6个检查组,按照30%的比例随机抽取全市162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检查。
重点检查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情况,主要包括:医保政策宣传情况;在提供药品服务时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核验情况;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岗;是否凭医保医师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处方药;是否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是否存在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保管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处方、费用明细、药品出入库记录;是否存在留存社会保障卡,利用社会保障卡套取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次检查以三个结合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专项治理。一是结合医保政策法规宣传,扎实推进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检查遵循“监督执法到哪里,医保政策法规宣传就延伸到哪里”的原则,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将集中宣传月材料发放到所查定点零售药店及购药患者手中,并引导他们做好宣传。二是结合规范行政执法,实操练兵,提升基层医保部门执法人员工作能力,促使新加入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干部迅速成长为基金监督的行家里手。三是结合领导干部基层调研,回应调研反映问题,将开展县区交叉检查、强化基金监管、加大对县区医保执法人员的指导培训等基层医保部门意见建议融入检查,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监督执法和基金监管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