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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州区确诊新冠肺炎病例张某某行程轨迹的通告

来源: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期:2021-10-23

    我市在对甘州区确诊病例某某排查中,确诊张某某为新冠肺炎病例(普通型)。现将该病例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张某某,女,50岁,系甘州区确诊病例郑某某密接者,现居甘州区梁家墩镇6号村六号锦秀嘉苑小区。 

10月15日630至1530在家,1530至1700带孙子张AA在楼下晒太阳,期间偶遇张X某和张某X,简单打招呼后分开,期间4人均未佩戴口罩;1700带孩子回家,1830通过二楼厨房窗户,用绳子、塑料袋、菜篮子将李某某家的生鲜奶带至家中,再无外出。 

10月16日全天未出门。

10月17日自述无外出,1841曾用手机给贾某账户支付费用。

10月18日630至1530一直在家(14:40至15:30张XX 到其家中修缝纫机,两人均未佩戴口罩)。1530至1700带孙子张AA在楼下晒太阳,随后去自家平房(距离小区5分钟路程),期间未与他人接触。

10月19日,全天在家无外出。

10月20日,全天在家无外出。22:20市疾控中心流调人员入户开展流调,采集鼻咽拭子,23:50负压救护车安全转运至定点医院甘州区人民医院隔离病房医学留观,经市区专家组确诊。

与该病例在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内外人员,请尽快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备并配合社区、疾控机构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因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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