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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甘州区郑某某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通告

来源: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期:2021-10-21

10月20日,张掖市中医医院在群众主动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阳性人员郑某某,经市疾控中心复检核酸结果为阳性。市、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安全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甘州区人民医院隔离病房,疫情防控应急队伍迅速对张掖市中医医院、郑某某家中、海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长安欧尚店等场所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处置。经市区两级专家组会诊,确定为新冠肺炎病例(普通型)。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该病例行程轨迹

10月1日至10月8日7:40-12:00,14:00-19:00每日都在海峰汽贸有限公司长安欧尚店上班,19:15到家后无外出,交通工具为电动车,午餐、晚餐和共同生活人员均为家人,工作及居家期间均未佩戴口罩。

10月9日7:40乘坐丈夫张某驾驶私家车上班,8:00-12:00上班,12:40步行回家,16:19在六号村路口乘坐出租车至南环路五交化公交站点下车,17:13自南环路五交化公交站转乘新2路公交车至区妇幼保健院下车,步行至德和园门口华夏爱婴早教中心,18:30出门乘坐19路公交车至甘州市场北门下车,步行至鸿宇广场,丈夫张某驾驶私家车接回。(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和华夏爱婴早教中心咨询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0日早上无外出,下午15:07在六号路口乘坐11路公交车到福安小区门口下车,步行至金地盛世园,16:19乘坐出租车至区妇幼保健院下车,16:30进入区妇幼保健院门诊二楼自助挂号,保健科1号诊室就诊(时间15分钟左右),16:45在一楼大厅缴费(排队约5-6分钟,排队距离相隔一米线,接诊医生、收费人员均穿白大褂戴一次性外科口罩)。17:00自区妇幼保健院骑共享单车至西街派出所门口,17:45乘坐11路公交车在六号村路口下车,步行回家再无外出(就诊及乘坐出租车、公交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1日至14日行程相同,每天往返于海峰汽贸有限公司长安欧尚店和甘州区锦绣家园,工作和居家期间均未配戴口罩,每天21:00下班后均乘坐丈夫张某驾驶车辆回家,期间无聚会、购物情况。

10月15日9:30在海峰汽贸有限公司后门乘坐11路公交车至南环路五交化站点下车,步行至县府街工商银行自助存取款机取款,期间佩戴口罩,无其他人员。10:30在工商银行门口乘坐11路公交车,11:00返回公司,期间佩戴口罩。12:00骑电动车回家,14:00回公司上班,期间未佩戴口罩,18:00与丈夫张某开车回家,再无外出。

10月16日7:40-12:00公司上班,中午骑电动车返回家中,14:00-22:00公司上班,21:00公司同事提外卖共同用餐,22:00乘坐丈夫张某驾驶车辆回家,再无外出,期间均未佩戴口罩。

10月17日7:30乘坐丈夫张某驾驶车辆至公司,在展厅做长安欧尚X7PULS新品发布会准备工作,12:26在迎恩小区门口超市购买方便面后回公司用餐,本人及店主均未佩戴口罩。13:30-16:30举办发布会,约150余人参加,活动在多媒体室内举行,厅内无窗户,通风不良,郑某某负责茶歇服务,会后在室外为多人介绍车辆信息,期间所有人员均未佩戴口罩,21:00乘坐丈夫张某驾驶车辆回家,再无外出。

10月18日7:40-12:00公司上班,中午骑电动车返回家中,14:00-18:30公司上班,18:30-19:50在海峰集团传媒厅参加学习活动,参与人员约70余人,所有人员佩戴口罩。会议结束后,乘坐(后排)同事李某私家车回家,再无外出。

10月19日上午休息,13:50骑电动车到单位上班, 16:30参加长安欧尚工作人员会议,16:40与周某、李某某同乘樊某某驾驶车辆前往市中医院,17:00在市中医医院后院内采样。18:00与钱某、张某某、张某同乘王某某驾驶车辆返回公司,全程佩戴口罩。18:50时乘坐丈夫张某驾驶车辆回家,再无外出。

10月20日9:00接到市中医院再次采样通知,乘坐丈夫张某驾驶车辆前往张掖市中医院,排队时间20分钟,采集鼻咽拭子标本后,医务人员将其送往隔离病房单人单间留观。14:53市疾控中心双试剂复检阳性,18:00快检试剂阳性,19:10第三次双试剂复检阳性,2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甘州区人民医院救治,22:00二次标本双试剂复检阳性。

二、应急处置措施

(一)快速应急处置。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各专责组、各专业队伍全部集结,已全面开展摸排、管控、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等工作。

(二)迅速隔离救治。安排负压救护车将该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负压隔离病房,组建专家组,制定救治方案,安排专人护理,迅速开展医学检查。现患者病情稳定。

(三)全力扩大流调。确定其密接者184人,次密接者84人,已全部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首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四)全面消毒消杀。组织专业人员对该病例工作、居住及涉及活动场所开展了标准消毒消杀工作,相关场所已暂时关闭。

三、健康监测要求

(一)立即报备检测。与该病例在行程活动轨迹上有交集的市内外人员,请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社区、疾控机构主动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因瞒报、缓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做好个人防护。我市已展开综合防控措施,广大市民不必恐慌,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同时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咨询电话:

甘州区疾控中心 0936-8212507

张掖市疾控中心 0936-8293566

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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