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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示

来源: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日期:2021-10-20

10月18日,接省疫情防控办通报,兰州确诊阳性病例张某曾于10月14日、15日在张掖活动,活动轨迹涉及七彩丹霞景区、小辣椒餐饮丹马店等。市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重点人员排查,市疾控中心在对张某的密切接触人员核酸检测中,检出1例阳性人员吴某,目前在张掖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已对吴某的密接、次密接人员、风险监测人员全面排查追踪管控。经流行病学调查,吴某活动轨迹涉及甘州区内县府街周记餐厅、青松嘉园B区、左邻右舍超市等为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提醒如下:

在此期间与张某(兰州确诊病例)、吴某(张掖确诊病例)有过同餐厅、同酒店、同车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拨打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附后),不要外出,等待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流调和核酸采样,主动配合社区(村)做好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请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坚持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附:1.病例张某行程轨迹

    2.病例吴某行程轨迹

咨询电话:张掖市:0936-8298211  0936-8298202

甘州区:0936-8621720  0936-8212014

临泽县:0936-5521626

高台县:0936-6621726

山丹县:0936-2721166

民乐县:0936-4421182

肃南县:0936-6122505

       张掖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1.病例张某行程轨迹

10月14日8:20在额济纳旗桐楠阁吃完早餐后,一行6人,自驾7座私家车(车牌号:甘B-L0816)前往张掖市丹霞景区,于16:04进入张掖七彩丹霞景区,乘坐景区大巴游览,游玩1、5、4号观景台,途中在景区丹霞1号冷饮站与母亲购买饮用水,18时左右出景区西门,在景区西门口地摊购买2个冰箱贴,之后一行6人自驾车于19:13到达张掖市甘州区小辣椒餐饮丹马店,在酒店旁金利超市购买4瓶劲酒后,进入小辣椒餐饮丹马店就餐(就餐地点一楼大厅E6号桌)。20:34用餐结束后自驾车至张掖市大佛寺如家酒店(房间号206、309、337)。病例父母及父母的朋友在酒店休息,21:35左右病例与其嘉峪关朋友自张掖市大佛寺如家酒店向北10米处乘坐出租车(甘G-85290)至甘州区欧式街蓬莱酒阁门口下车,与另一张掖朋友一起饮酒至10月15日1:30左右,从欧式街蓬莱酒阁门口乘坐出租车(G-80569)至大佛寺如家酒店。

10月15日早上830左右,病例父母及其父母的朋友4人在中心广场散步,9:59一行6人步行至甘州区县府街周记餐厅(县府街80号)吃早餐后,返回酒店办理退房手续,然后由嘉峪关朋友驾车将5人于10:50送至张掖西站,随后其友自驾车离开张掖,前往嘉峪关。该病例及其父母和父母朋友5人通过安检后在二楼候车大厅按摩椅等候,12:12乘坐D2746回兰州(病例及其父母座位号分别为:6车8C、8A、8B62D72A),16:48到达兰州西。



2.病例某行程轨迹

10月15日早7:00该病例骑车到县府街周记餐厅上班,中午11:30下班骑车回家休息,至下午16:00乘坐电梯下楼后骑车上班,晚上20:00下班后骑车回家休息,当晚未外出;

10月16日早7:00骑车到餐厅上班,中午11:00下班骑车回家休息,11:09在路边购买葡萄,11:29在青松嘉园B区左邻右舍超市购物,1231再次在左邻右舍超市购物,回家后休息至16:00左右出门,16:32在老基督教堂附近康源大药店买药;16:38到电力大厦附近土特产店购买现磨芝麻糊,之后到餐厅上班至20:00下班,下班后回家休息再未外出;

10月17日早7:00至11:00上班,下班后回家休息,下午16:30-20:00在餐厅上班,下班后骑车回家休息再未外出;

10月18日早7:00出门至11:00在餐厅上班,1130下班回家,12:26分在左邻右舍超市购买面条,回家休息至16:00出门上班,20:00下班后回家休息。

10月19日2:10核酸采样后,转至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12:00经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初次结果为阳性;14:40复检结果为阳性,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救治,后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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