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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卫健局:精准落实“新十条” 做好新形势下疫情防控

来源:民乐县卫健局日期:2022-12-19

为精准落实国家“新十条”和省“二十条”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县卫健局积极安排部署,及时传达学习疫情防控政策,按照民乐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积极推进优化疫情防控国家“新十条”和省“二十条”措施落地落实。

一是不断优化核酸检测及查验措施。调整优化核酸采样点设置,在全县3家县级医疗机构、13家镇卫生院和5个人员密集区域设置便民采样点22个,24小时核酸采样点3个。医疗机构就诊及陪护人员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进入养老院、福利院、托幼机构、中小学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其他场所、机构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和健康码。

    二是积极做好重点人群摸排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摸清辖区内患有心脑血管疾病、慢阻肺、糖尿病、慢性肾病、肿瘤、免疫功能缺陷等疾病的老年人以及辖区内婴幼儿、孕产妇、长期透析患者、急危重症患者等特殊人群,建立管理台账。对于老年重点人群分级分色管理,针对有慢性疾病老人群体和高龄老人群体,要求乡镇卫生院和家庭签约医生做好随访跟进,及时了解健康情况并做好信息登记,后续做好用药指导和提供相关诊疗服务。

三是切实抓好医疗保障工作。县、镇医疗机构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设置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明确普通、轻症、重症患者就医通道,全力保障老幼、残、孕就诊需求。扩容重症患者缓冲病房,满足重症患者救治需求。持续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统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资源,储备阳性患者救治床位,改造亚定点救治医院,增加定点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联系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做好相关药品储备,各医疗单位不得超量、超标销售“四类”药品,医疗机构要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储备防护服、医用外科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物资和救护车、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设备,基本满足医疗机构救治工作需求。

四是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通过摸排各辖区老年人疫苗接种人数、次数,积极统筹调拨疫苗,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提供上门接种服务等,最大限度为老年朋友提供接种便利,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全面调动老年人接种疫苗的积极性,加快老年人群体接种。坚持应接尽接原则,推动3岁以上无接种禁忌症人员,特别是60岁以上老年人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五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结合近期民乐县复商复市暨促消费活动,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科普知识宣传工作。组织县级医疗机构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展板等形式,集中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普及和健康保障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响应当前优化疫情防控的各项举措,做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积极乐观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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