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3-03-17
为传承弘扬张掖优秀传统文化,有效保护、传承、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规范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甘肃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结合张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起草了《张掖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17日-3月31日。意见可通过如下途径提出:
1.电子邮件:1492785274@qq.com
2.书面信函:张掖市甘州区玉关路268号市文广旅游局408室艺术非遗科
3.联系人:李莺 联系电话:0936-8682061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或信封上注明“《张掖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感谢参与和支持!
附件:张掖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