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日期:2019-04-10
为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规范张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按照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相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各项目保护单位于2019年3月至2019年4月对我市5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科提出。
通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玉关路268号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艺术科
邮 编:73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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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张掖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保护单位 | 传承人姓名 | 评估结果 |
1 | 河西宝卷 | 张掖市文化馆 | 代兴位 | 优秀 |
2 | 裕固族服饰 | 肃南县文化馆 | 柯璀玲 | 优秀 |
3 | 裕固族民歌 | 肃南县文化馆 | 杜秀兰 | 优秀 |
4 | 裕固族民歌 | 肃南县文化馆 | 杜秀英 | 优秀 |
5 | 裕固族婚俗 | 肃南县裕固族文化研究室 | 安福成 | 良好 |
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4月10日